将民人社函〔2025〕31号
办理结果:A
黄雪玲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将乐县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整体现状
为解决老年人尤其是高龄、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做饭难、吃饭难的问题,我单位积极稳妥开展老年人助餐工作。目前全县已建成14个长者食堂,覆盖古镛、水南、白莲、安仁、南口、万全、高唐、光明、余坊等70%乡镇,其中一些村利用农村幸福院开展了助餐服务点。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考虑到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建设成本,目前主要集中在县城或人口比较密集的地区,偏远的农村地区因人员较少且分散居住容易造成服务机构利用率低下,难以维持运营。
为节约成本,大部分长者食堂是由村(社区)自营管理,缺乏餐饮服务专业知识和技能,对老年人的饮食需求存在偏差,导致一定程度上无法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饮食需求,今后我们将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观念意识,逐步推出适合老年人的特殊饮食套餐。
二、工作进展
(一)扩大和优化服务供给
一是以“长者小食堂”托起民生大“福祉”,老人就餐更便利。在已建9个长者食堂基础上,2024年又新建了5个,目前已经全部完工投入使用。二是我们鼓励企业参与建设和运营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但因小县城的局限性,目前大部分助餐点需要老人亲自前往就餐,物业服务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就餐便利、餐饮企业提供老年餐食配送服务仍是我们需要努力的方向。三是在农村地区依托部分农村幸福院开办老年食堂、设置老年助餐点。
(二)引导公益慈善力量积极参与
我们鼓励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和人士以慈善捐助等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如:白莲的爱心人士会定期在墈厚村幸福院以“擂茶会”活动的方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但因为社会捐助有限,资金来源渠道并不长久。
(三)保障服务质量,确保服务可持续
一是在运营的长者食堂严格按照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合理搭配食材,优先供应大众化家常菜,保证老年人吃得饱、吃得健康、吃得放心。二是实施就餐分类补贴。如水南镇新兴村长者食堂对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统一用餐补贴2元/餐,而新兴村本村户籍老人只需自费6元,其余2元由村里补贴;南口镇陈厝村幸福院助餐点对60周岁—79周岁的老年人用餐补贴3元/餐,对特困、低保、低边、失能、残疾等老年人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用餐补贴4元/餐。因各级财政支持的资金有限,配备专兼职营养师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个性化餐食的目标暂未能实现。
(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自老年助餐服务开展以来,我们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我局也会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老年助餐服务点进行安全检查(包括食品、消防、设施设备等安全问题),一旦发现安全隐患问题严肃处理并立行整改。
农村的长者食堂大多采取“政府补一点、乡村筹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付一点”的方式来经营,乡村虽然能按要求提供食堂场地和配置设施,但由于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社会捐助有限,长者食堂在用完财政提供的启动经费后就难以为继。长者食堂要付出食材费用、人工成本,但老人用餐量少,大部分长者食堂入不敷出,不单单我县有这种情况,这也是全省长者食堂的普遍现状。老年助餐服务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来支撑,为使我县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发展越来越好,我们会结合您宝贵的意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探索更多创新模式,通过宣传老年助餐服务政策、借鉴其他地方好的做法,争取让我县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更上一层楼。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老龄服务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汤将云
联 系 人:林淑兰
联系电话:135****8827
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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