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农函〔2025〕28号
办理结果:A
将乐县林业局:
翁建清等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野生中草药开发保护提案”我局已收悉,现将我局协办意见反馈你单位如下:
据将乐县农业农村局针对我县野生中草药开发保护工作,将积极配合林业、公安等部门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政策落实和宣传引导
积极配合林业、公安等部门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4条等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对野生中草药保护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氛围。
二、科学利用普查数据
积极配合林业、公安等部门充分利用全国第四次中药资源普查数据,建立将乐县野生中草药资源数据库,分析分布、产量及生长环境变化趋势。依据普查数据,划定重点保护区域,制定科学的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方案。
三、建立动态监测与执法机制
积极配合林业、公安等部门构建野生中草药监测网络。建立覆盖全县的野生中草药动态监测体系,实时监控产量、流通量及价格变化,及时发现并制止非法采挖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重点打击有组织盗采、外地工人破坏性采挖等非法活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推动野生中草药种质资源保护与繁育,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
1.建设野生中草药繁育基地与种质资源库。积极向中央、省、市争取专项资金,扶持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和种质资源库建设,重点保护珍稀、濒危和道地药材品种。
2.推广野生中草药驯化与规模种植。加强与科研院校联系,进一步深化“沪明协作”、“院县合作”,加大“产、学、研”成果转化力度,推动野生中草药优良种质资源“筛选-驯化-良种繁育-配套栽培技术”集成的推广应用,建立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夯实中药材生产基础。
3.培育扶持优势药企龙头企业,积极参与野生中草药开发保护。培育扶持一批具有产业主导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特色优势中药材创新企业,在政策、项目、服务和品牌打造上予以重点支持,鼓励优势药企整合产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科企融合,积极参与野生中草药资源开发保护,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4.发展特色药材经济。依托“福九味”“明八味”等闽产特色药材,打造品牌效应,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效益双赢。
领导署名:吴小升
联 系 人:张祖铭
联系电话:138****3752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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