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互联网食品、外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持续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重点针对将乐网红餐饮店进行多次突击检查,着重查看“网红餐厅”主体是否具备经营资质、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是否符合规范、食材分类存放,成品保存是否得当、食品加工环境卫生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方面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针对存在的各类问题,现场责令整改并提供指导,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经营单位各方面均符合要求。2025年以来,共检查社会餐饮单位13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84人次。
三是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实施开展“红黑榜”评定,倒逼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浓厚社会监督氛围。结合经营项目、行政处罚、监督抽检、食品安全事件等监管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进行风险防控。
四是积极组织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各类培训。我局结合各类节日、重大活动均有组织全县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检查中,均有对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日常食品安全操作培训。
五是充分发挥12315、12345平台大数据集成作用。持续深化数据分析运用,进一步推动精准监管、靶向监管,为营造更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今年来接到投诉举报件5件,均已处理完结。
领导署名:钟 奇
联 系 人:傅 娟
联系电话:0598-2322615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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