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水利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26088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时间:2026-06-30 17:02

  肖广财等委员:

  你提出《关于加强乡镇溪流治理统筹开展增殖放流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开展增殖放流方面

  2018年以来,县农业农村(渔政)和水利等部门多次组织在将乐辖区内流域开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放流品种为鲢鱼、鳙鱼、团头鲂、黄尾密鲴、花䱻等累计达360余万尾。今后将进一步遵循“以金溪干流形成库区为主,金溪支流及溪河为辅”增殖放流原则,结合支流及溪河的径流量、水文特点、放流品种对水环境的适应性及渔业资源管护力量等,统筹协调干流支流及溪河增殖放流计划,推进广布种、区域种放流比例与布局合理化。

  二、对河流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始终将乡镇溪流生态保护作为县域水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构建水质监测网络。在全县乡镇溪流设置10个省控小流域监测断面,每2个月开展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流域水环境质量变化,为溪流治理提供数据支撑。二是推进源头污染治理。统筹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先后使用资金2.65亿元,建设污水治理设施91座,其中城镇生活污水12座,农村生活污水79座,配套管网248.1km,日处理水量约8000吨/天,有效收集乡镇、村污水,从源头减少入河污染、三是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全国生态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方式,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泛宣传乡镇溪流水生态保护的重要意义。

  下一步,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会持续加大乡镇溪流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继续完善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持续做好水环境生态监测,运用无人机对入河排污口开展高频侦查,提升流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同时,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形成溪流治理合力,共同守护“水清岸绿”的生态环境。

  三、渔业宣传与执法方面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和举办渔业法规培训班等形式,教育广大民众和捕捞渔民对保护渔业生态资源重要性的认识。县农业农村局每年都举办捕捞渔民渔业法规的学习教育培训班,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渔业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对象主要是从事捕捞作业的渔民,印发有关法规宣传材料发放给管理对象,并与纳入管理的捕捞渔船主签订《禁止电、毒、炸鱼违法捕捞承诺书》。同时利用如“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各种宣传平台下乡进村入户向社会群众宣传有关渔业法律法规,让群众认识到保护好渔业生态资源的重要性。二是营造部门联动打击声势。2026年3月以来,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将乐县公安局、将乐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将乐县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农〔2026〕18号)的通知。全县各乡镇利用横幅和发放《关于保护渔业生态资源,打击电、毒、炸鱼违法行为宣传单》500多份,执法人员进村入户面对面向捕捞渔民宣传有关渔业法规的基础上。开展打击电、毒、炸鱼专项整治行动,目前立案2起,没收电鱼设备14套,罚款10293.5多元,起到宣传和震慑作用。

  领导署名:陶明亮

  联 系 人:朱丽荣

  联系电话:187****1360 

  将乐县水利局

  2026年6月24日

来源:将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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