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2608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时间:2026-07-07 10:04

范光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改善我县殡仪馆家属等候区空气条件及消除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殡葬服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指出的空气污染、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切中了我县殡仪馆当前服务管理中的痛点与难点。针对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实地核查与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问题现场核实

  经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家属在等候区附近焚烧遗物、花圈产生的烟尘确实影响了环境质量,且存在一定的火灾风险。目前实际情况是馆内原有遗物焚烧炉因投入使用年限较长,核心部件已严重锈蚀和损坏,处于无法运行状态。经专业机构评估,该设备维修不仅技术难度大,且所需费用高昂(接近购置新设备费用的三分之二),维修性价比极低。若强行维修,后续故障率仍会很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该设施已不具备继续使用的条件。

  二、问题整改及下一步措施

  针对上述现实困难,我局坚持“实事求是、安全第一、逐步过渡”的原则,采取以下措施努力改善现状:

  (一)劝导前置,从源头减少焚烧总量

  我局工作人员已针对“携带遗物等进馆”问题持续开展劝导工作,已经带到馆内的遗物我们将规定时间内定期放置火化炉统一焚烧。

  下一步,我们将关口前移。一是强化进门告知。在殡仪馆入口、业务大厅等醒目位置设置告示牌,明确提示“馆内无有效焚烧设施,请勿携带遗物、花圈进馆焚烧”。二是优化话术与服务。对工作人员进行沟通技巧培训,用更具温情、更具同理心的方式向家属解释屋外焚烧对老人、孩子及其他家属健康的危害,争取家属的理解。三是探索替代服务。引导家属采用“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无烟方式寄托哀思,或在条件允许时,由殡仪馆提供统一的、小型的、相对封闭的环保收纳袋,建议家属将少量遗物带走自行处理(如深埋或交环卫高温焚烧),而非现场露天焚烧。

  (二)物理隔离与安全管控,严防火灾隐患

  鉴于焚烧炉已损坏且无法修复,现阶段遗物焚烧炉暂停所有集中焚烧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严防强行焚烧行为并进行现场管控措施”。一是划定禁烧区域。明确家属等候区、停车场、建筑周边10-15米范围内为严格禁烧区,加强安保巡查。二是配备应急器材。在等候区周边足量配备灭火器、水桶等简易消防器材,一旦发现强行焚烧行为,第一时间做好安全保障与处置,防止引燃绿化带或车辆。三是调整流程引导。告别仪式结束后,工作人员引导家属直接离开,减少在等候区逗留、聚集焚烧的时间窗口。

  (三)长远规划,争取设施更新或替代方案  

  虽然现有焚烧炉维修性价比极低,但我局下一步将推进环保焚烧设备更新与临时集中焚烧点建设。一是纳入改造计划。已将殡仪馆环保焚烧设备更新纳入今后设施改造储备项目,积极向上级部门或县政府申请专项资金,待资金到位时,采购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一体化遗物焚烧炉。二是探索区域集中处理。研究是否可在馆外(远离人群和建筑的下风向)设置一个简易、可控的临时焚烧点(非露天,带有简易烟气沉降装置),作为过渡期使用,保证焚烧遗物安全且规范。

  再次感谢范光华委员对我县殡葬事业的关心和建言!我们将努力克服现实困难,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服务,为群众营造安全、文明的治丧环境。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汤将云 

  联 系 人:冯永辉

  联系电话:0598-2330650

  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将乐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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