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食品安全提示提醒
时间:2024-08-12 17:31

  夏季气候变化大,气温高、湿度大,高温高湿的环境为细菌、霉菌、病毒滋生创造了有利条件。为有效防范夏季食品安全风险,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夏季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应警惕夏季食品安全风险:

  一、选购保存食物时

  1.选购食品前应观察食材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霉变等现象;索取购货凭据或保留购物小票,以备维权所需。

  2.挑选食物要警惕。慎选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不要购买来源不明的煲汤材料;选购凉皮、河粉、米线(米粉)等湿粉类食品(尤其是散装销售的)要认真阅读产品标签,留意产品感官性状和保质期,并应低温储存且要在其保质期内尽快食用完,严防米酵菌酸中毒。

  3.贮存食物时,应尽快将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时间导致腐败变质;密封食物开启后及时食用完。

  二、日常居家饮食时

  1.加工食物要烧熟煮透,尤其是芸豆、四季豆类的蔬菜以及水产品、肉类等食物;从冰箱取出的生冷熟食(如:剩菜剩饭)一定要彻底加热,蒸、煮、热透,重复加工剩菜剩饭,最好不要超过一次。

  2.加工食物尽量使用蒸、煮、炖等长时间加热的烹调方式,即做即食,按需按量烹饪;特别注意刀具、砧板等要做到生熟分开。

  3.日常食用冷饮要适量,不能一次吃太多;不要在空腹时、正餐后或剧烈运动后马上吃;也不要吃冷饮后马上喝热水;同时,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以防食品中心加热不透。

  4.谨慎使用中药材泡制酒,不偏听偏信所谓的秘方、偏方,避免在不了解药性的情况下,盲目按秘方、偏方泡制酒食用,引发食物中毒。

  5.湿河粉、米粉(线)等谷类发酵制品、泡发的木耳或银耳以及凉菜等尽量在购买当天或泡发当天食用完,不过餐、不过夜。

  6.不食用不认识的野菜和野生菌、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未烧透的四季豆、豆芽菜或黑色青色土豆制成的菜肴,严禁采购使用亚硝酸盐,严防食物中毒。

  三、夏季食物储存时

  1.烹调好的食物室温存放时间不要超过2小时。

  2.加工后的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储存,防止交叉污染。

  3.未食用完的食品应该用保鲜膜密封,按存贮要求进行常温、冷藏或冷冻保存。

  4.预包装食品应按标签上标示的储存条件存放,一般冷藏温度为0-4℃、冷冻温度为-18℃以下。

  5.食用油宜在避光阴凉处存放,蔬菜、水果类宜冷藏保鲜。

  6.外购熟食或外出就餐打包的食品,在下次食用前应先确认是否变质,已变质的食品要及时清理,未变质的食品要彻底加热煮透后方可食用。

  四、外出就餐时

  1.不随意购买、食用无证流动摊贩加工制作的凉粉(面)凉菜、生食食品、自制饮品等高风险食品。

  2.外出就餐应选择环境整洁卫生的、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以及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店,适量点餐。

  3.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应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4.按照个人食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

  五、订购外卖时

  1.下单前应注意查看外卖商家证照、评价等信息,按照个人食量点餐,尽量选取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缩短食物配送时间。

  2.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外卖封签或食物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并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3.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另外,消费者应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良好习惯;注意科学搭配膳食,不暴饮暴食;多人共同就餐时,应使用公筷公勺;践行“光盘”行动,杜绝餐饮浪费。

  提醒广大消费者

  消费者就餐时如出现恶心、腹痛、腹泻、发热等不适反应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就医,保留可疑食物,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将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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