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在校师生用餐安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秋季开学期间食品安全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加强校内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更新和严格贯彻执行,认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员健康管理、食安培训、食材采购、加工制作、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常态化运行。
二、加强人员管理
组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从业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明确食品安全责任,注意身体健康和个人卫生;全面检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确保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三、开展风险排查
学校食堂在开学前要组织进行全面自查,对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设备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清洁,确保加工场所天花板和墙壁无剥落、霉斑、积尘、蜘蛛网等,排水沟通畅,“三防”设施配备齐全。进一步完善鼠害防治措施,保证各类加工设备、留样冰箱、冷藏冷冻设施、消杀设备等运转正常,鼓励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机构定期开展鼠(虫)害消杀,提升有害生物防控水平。对食品加工用具、餐用具进行维护、清洗、消毒、保洁,对食品库房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全面检查食材供应商、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资质,确保相关证照、合同(协议)有效。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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