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月20日我局拟对福建丰善园建材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20日-2023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226035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金森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邮 编:35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建丰善园建材制造建设项目 |
福建丰善园建材有限公司 |
将乐县经济开发区四期 |
福建江品环保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拟在积善工业园四期利用城发集团原有设备建设碎石骨料生产线,生产用地约51亩,建设后生产能力为年产砂石60万吨。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原料堆放仓库、成品堆放仓库应做好三面围挡,日常堆放过程中定时喷水降尘保持原料表层一定的湿度。喂料机、破碎机、输送带、中心料仓、筛分等产尘设备安装在封闭车间内,同时喂料斗上方、破碎机上方、中心料仓、输送带上方均安装水喷淋设备增湿抑尘措施。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风机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泥饼)集中收集作为化工地块回填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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