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9日我局拟对导热油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226035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金森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邮 编:35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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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导热油炉技改项目 |
水木海清生物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
将乐县经济开发区积善园 |
三明市韬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拟将原批复的导热油炉改为同吨位的燃油导热油炉(2.5t/h)。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本次技改无新增用水及新增废水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8米高的烟囱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新增噪声设备。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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