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3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6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226035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金森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邮 编:35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高端高性能铝合金零部件生产项目 |
福建顶誉铸造有限公司 |
将乐县积善工业园 |
福建三明泽闽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拟建设生产线4条,年产50万套铝锰合金挤压铸造产品和100万套新能源汽车逆变器水冷板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过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烟气等废气经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脱膜废气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边角料、布袋收集粉尘等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铝灰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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