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4-06-05 10:29 来源: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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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65日我局拟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65日-20246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226035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金森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编:35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鼠标垫等文教用品及模具生产项目

福建乐航新材料有限公司

将乐县积善工业园

福建省泉州清澈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内容年产鼠标垫4000吨、模具1000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料、密炼粉尘及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的排气筒排放。开炼、发泡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5m的排气筒排放。天燃气锅炉烟气经115m高烟囱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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