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11月26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4-11-26 12: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20241126日我局3个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126日-202412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2267174(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金森大厦三楼

    编:353300

 

报告书(表)项目环保审批决定公示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文件全文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摩托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明环评将函〔2024〕12号

2024年11月26日

你单位报送由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摩托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将乐县和云轩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摩托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选址于福建省将乐县开发区北郊园(原青盛工贸),项目规模为年产3000万片摩托车刹车片。

我局于2024年11月5日受理该《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在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将《报告表》全本公示;于2024年11月19日在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报告表》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进行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表》的意见。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市政管网纳入将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边界外延50米包络范围,包络范围内不得新建居住区、医院、学校等大气敏感目标。项目混料搅拌工序粉尘、液压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达标后由15m的排气筒排放。倒角、磨光、开槽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达标后由15m的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隔离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我局委托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0598-2267174

0598-2260357

2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高性能、高强度铝合金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明环评将函〔2024〕13号

 

你单位报送由福建三明泽闽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高性能、高强度铝合金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高性能、高强度铝合金零部件生产项目选址于将乐县积善工业园区,项目为原华威钜全压铸(三明)有限公司名称变更后改扩建项目,项目规模为年产500万件铝合金零件、100万件汽车零部件。

我局于2024年11月5日受理该《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在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将《报告表》全本公示;于2024年11月19日在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报告表》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进行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表》的意见。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有效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设备冷却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化烟尘、天然气燃烧烟气、喷砂废气等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点胶废气、压铸废气应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隔离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切削液、废活性炭、铝灰渣、除尘灰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我局委托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0598-2267174

0598-2260357

3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年产50万套膜组件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明环评将函〔2024〕14号

 

你单位报送由福建省盛钦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年产50万套膜组件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福建华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套膜组件自动化生产基地项目选址于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积善工业园,项目规模为建成膜组件生产线4条,年产50万套膜组件。

我局于2024年11月5日受理该《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在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将《报告表》全本公示;于2024年11月19日在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报告表》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进行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表》的意见。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有效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使用A、B胶与A、B胶粘剂应存于密闭容器中,打胶、绕丝、固化产生的废气收集处理达标后由15m的排气筒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隔离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活性炭、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做好与排污许可证申领的衔接。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我局委托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组织开展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程规模、生产工艺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0598-2267174

0598-2260357

  
来源: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图片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政策文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