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226035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金森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邮 编:35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电子传感器棒材技改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补充报告 |
将乐县台松工贸有限公司 |
三明市将乐县积善工业园区 |
三明市韬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生产规模为15000t/a电子传感器棒材。 |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熔铝炉废气、炒灰机废气经有效措施处理达标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并配套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危废贮存间废气经微负压收集至熔铝车间排气筒处理达标排放。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开展生产运行阶段污染源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监测。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制定对原材料进厂的管控要求,生产时对照管控要求加强管理。项目铝灰渣、除尘灰、废切削渣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的管理。落实非正常工况和停工检修期间污染防治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园区及周边企业等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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