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5-11-04 08: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114日我局拟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14日-202511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226035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金森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编:35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8000吨脱脂棉生产项目

三明市瑞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将乐县经济开发区积善工业园区

福建省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8000吨脱脂棉,其中一期为年产脱脂棉4000吨,二期为年产脱脂棉4000吨。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预洗废水、脱脂废水、氧漂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福建华鸿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污水厂统一处理,处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福建将乐经济开发区积善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预梳理废气收集后经有效措施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棉花回收废气收集后经有效措施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抓棉、开松、压饼废气收集后经有效措施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混棉、开松、挑拣、打包废气收集后经有效措施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来源: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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