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226035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金森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邮 编:35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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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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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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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云鑫竹粉木粉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将乐县云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将乐县南口镇松岭村185号 |
福建省思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产木粉5000吨、竹粉5000吨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有效措施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包装粉尘收集后经有效措施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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