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6-09-21 10:52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1日我局拟对1个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1日-2026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2260357(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行政服务大厅

邮    编:353300

 

 

拟批准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

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6000吨钠电前驱体炭基材料及40000吨蒸汽供热项目

金年炭能科技(将乐)有限公司

将乐县经济开发区北郊工业园一路1号

深圳市华禹环评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一条年产6000吨钠电前驱体炭基材料及40000吨蒸汽生产线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软水系统反冲洗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除尘用水;清洗废水、除尘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将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炭化废气引入燃烧炉燃烧后,同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有效措施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研磨、筛分、包装废气收集后经有效措施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来源:将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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