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将乐县好又多超市)
将市监罚催〔2024〕0625号
时间:2024-08-07 17:10

  将市监罚催〔2024〕0625号

  将乐县好又多超市:

  本局于2024年1月8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市监南罚字〔2023〕157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没收违法所得10.8元,罚款2000元。2、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2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魏捷   

  联系电话:0598-2477026 

  联系地址: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口市场监督管理所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来源:将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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