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0-01-25 10:23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坚决防止疫情传播扩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我县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请从湖北回将乐、去过湖北以及途经湖北来将乐的所有人员,主动到所在乡(镇)进行登记(乡镇办公室联系电话如下),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未发热的,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进行走亲访友、外出聚会、人情宴请等聚集性活动,最大程度降低疫情扩散风险 ;有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感染早期临床症状的,请佩戴口罩到最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对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特此通告。

  古镛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8-2326941

  水南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8-2322848

  高唐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8-2361101

  漠源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8-2373256

  光明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8-2395230

  南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8-2475176

  白莲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8-2407130

  黄潭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8-2433174

  万全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8-2491193

  万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8-2965027

  安仁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8-2977341

  大源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8-2983319

  余坊乡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598-2991357



将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125

来源:将乐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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