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激励措施(试行)》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文旅经济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重要抓手,大力发展文旅经济,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是顺应时代趋势、恢复和扩大消费的现实需要。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文旅经济发展大会及全市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会议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闽委办发〔2023〕5号)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持续推动文化和旅游消费转型升级,以文旅消费新业态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推动我县文旅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经研究决定在继续执行《将乐县促进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条措施》(将政办〔2022〕8号)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出台《将乐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激励措施(试行)》(将政办规〔2023〕5号)。
二、主要内容
奖励项目分为10大项:鼓励文旅企业“引客入将”、支持“+文旅”融合发展、支持开展研学实践活动、支持培育文旅新业态、支持提升文旅服务质量、支持文旅宣传推介营销、支持网红“打卡地”宣传推广、鼓励民宿产业发展、支持职工疗休养产业发展、鼓励开展乡村旅游。
三、资金保障
本政策奖补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四、有效期限及执行要求
本措施自2023年8月8日起执行,并与《将乐县促进文旅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条措施》(将政办〔2022〕8号)同步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一年一申报,第一年: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第二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五、申报流程
1.申报:符合扶持对象的企业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明细附后),装订成册后每月10日前向我局提交上月申报材料。
2.审核:我局成立审核小组对申报的材料、基本情况和奖励数据进行初核;分管领导复审。
3.评审会:我局组织县财政局、税务局、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消防大队、总工会及相关旅游景区人员召开评审会,评审会通过后报局党组。
4.审批公示兑现:局党组同意后报县政府,县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将乐县人民政府”网址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兑现。
六、相关要求
按照要求,如实、准确、有序上报有关材料。申报奖励的企业,材料如果不真实将不予以发放奖励;如奖励金已发放,我局有权追回当年度已发放的全额奖励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条目清晰。印记信息完整,因装订不规范导致材料遗失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黄芳芳 联系电话:151****9924)
附件1:申报材料明细表
附件2:将乐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激励措施申请表
附件3:将乐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激励措施备案表
附件4:将乐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激励措施汇总表(每月一份)
附件5: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年终提交)
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
申报材料明细表
申报奖项 |
申报材料 |
鼓励文旅企业“引客入将” |
申请表、电子派团单、团队名单、住宿流水单、住宿发票、由宾馆饭店出具的住店游客名单、住宿酒店及景区确认签章。 |
支持“+文旅”融合发展 |
申请表、活动方案、游客名单、活动照片、景区及县体育总会确认签章。 |
支持开展研学实践活动 |
1.申请表、活动方案、课程、团队名单、活动照片、县教育局确认签章。 2.省级以上研学实践基地奖励:申请表、上级批文。 |
支持培育文旅新业态 |
(1)露营地:申请表、自有地房产证或土地租赁合同(面积不少于6000㎡)、帐篷固定营位数不少于15个(单个帐篷面积不少于4㎡)、厕所(含移动厕所)不少于4个厕位、淋浴房不少于2间、停车场车位不少于30个、年内组织露营活动不少于2场(单场活动人数不少于50人),以上材料文旅局相关部门现场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2023年8月8日--12月31日需组织露营活动1场以上) (2)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申请表、上级批文。 |
支持提升文旅服务质量 |
备案表、申请表、活动方案或通知、参会名单、签到表、活动照片。 |
支持文旅宣传推介营销 |
(1)备案表、申请表、活动方案或通知、参会名单、活动照片。 (2)备案表、申请表、活动方案、参会名单、签到表、活动照片、来将游客名单。 (3)文创、伴手礼奖励:申请表、上级批文。 文创产品专柜:申请表、合同、图片、付款凭证。 (4)媒体宣传:申请表、合同、图片、付款凭证、媒体总结报告。 |
支持网红“打卡地”宣传推广 |
(1)抖音直播:申请表、开播前预告、直播数据截图、直播场次汇总表。 (2)线下宣传推广:申请表、活动方案、照片(需能体现100人)。 |
鼓励民宿产业发展 |
申请表、待《将乐县民宿管理办法》出台后按其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
支持森林康养产业发展 |
申请表、上级批文、县总工会确认签章。 |
鼓励开展乡村旅游 |
申请表、电子派团单(如无需提供方案)、游客名单、照片(需体现全部人员)、景区景点确认签章。 |
附件2:
将乐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激励措施申请表
(样表)
申报单位:单位名称、公章 **年*月*日
申报奖项 |
1 |
鼓励文旅企业“引客入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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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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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号 |
2023-** |
人 数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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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 源 |
上海 |
住 宿 |
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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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1.申请表(含住宿酒店、景区确认签章) 2.电子派团单、 3.团队名单 4.住宿流水单 5.住宿发票 6.宾馆饭店出具的住店游客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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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经办人员 |
申请单位经办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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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点 |
景区经办人 签字、公章 |
住 宿 |
酒店经办人 签字、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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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学基地 |
教育局审核 |
职工疗休养基地 |
总工会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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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
文旅局审核 |
附件3:
将乐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激励措施备案表
申报单位:单位名称、公章 **年*月*日
活动名称 |
|
活动时间 |
|
活动地点 |
|
人员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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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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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局审核 |
附件4:
将乐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激励措施汇总表
申报单位: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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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报项目 |
团号 |
客源 |
导游 |
游览人数 |
游览日期 |
门票编号 |
住宿名称 |
住宿人数 |
入住日期 |
备注 |
附件5: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本单位知悉并保证所提供的2023年度将乐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激励措施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承担因资料虚假而产生的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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