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将乐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3-11-14 16:09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工作的意见》(闽委办发〔2014〕18号)规定:“基准地价原则上每两年更新一次,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进行调整”。我县现行城镇基准地价的估价期日为2019年7月1日,而本轮更新的城镇基准地价的估价期日为2022年1月1日,已超过二年半。在此期间,《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若干产业项目用地管理分类目录(2020年本)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5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1号)等最新文件的实施。因此,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于2022年1月14日下发了《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办〔2022〕2号),要求全省各市、县(区)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及时调整基准地价,以适应国家新的土地管理政策。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更新有关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土地级别调整情况

  土地级别调整主要有部分片区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予以调整,详见各类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另外,新增工业园区化工园和玉华洞景区-梅花村片,工业园区化工园纳入工矿和仓储用地Ⅰ级、玉华洞景区-梅花村片划入Ⅳ级用地。

  (二)基准地价调整情况

  1.商业服务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对比情况

  将乐县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调整幅度为+1%~+18%。主要调整区域为:①华山新村-县政府-实验幼儿园片由Ⅱ级调整为Ⅰ级,上调幅度+67%~+93%;②四季华庭-法院-移动片、吉祥大厦-城关中心小学片和杨时小学-水南中学-五十坑片由Ⅲ级调整为Ⅱ级,上调幅度+72%~+100%;③将乐四中-党校-体育中心-杨时文化园片和和平村片由Ⅳ级调整为Ⅲ级,上调幅度+48%~+70%。商业服务业用地基准地价总体水平有所上调,主要由于上轮调查时点为2019年7月1日,与本轮时点2022年1月1日间隔两年半,期间商业地产市场需求的增加,出租收益的上浮,使得商业地产价值有所增涨。

  2.居住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

  将乐县居住用地上调幅度+8%~+15%,其总体地价水平有所上涨。主要调整区域为:①华山新村-县政府-实验幼儿园片和杨时小学-杨时幼儿园片由Ⅱ级调整为Ⅰ级,上调幅度+62%~+63%;②四季华庭-法院-移动片、吉祥大厦-城关中心小学片和水南中学-五十坑片由Ⅲ级调整为Ⅱ级,上调幅度为+57%~+59%;③将乐四中-党校-体育中心片和和平村片由Ⅳ级调整为Ⅲ级,上调幅度为+79~+84%。出现调整的主要原因为:(1)城镇化速度加快导致商品住房需求量增加;(2)收入提高增强了居民购买的能力,广大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加强;(3)房地产开发用地拍卖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土地出让价格呈现出上涨趋势,从而带动了城市居住用地总体地价水平的上涨;(4)2020~2021年商品房交易中平均成交单价为每平方米9006元,同比增长13.97%。

  3.工矿和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

  工矿用地基本维持原有水平,仓储用地在工矿用地的基础上上调了+4%~+7%。出现调整的主要原因为:①工业用地方面,近年来引进的工业项目大多集中于经济开发区、物流园等,通常以工业用地基准地价或略高于基准地价的价格挂牌成交,土地市场竞争热度低,其地价水平变化不大;②仓储用地方面,近年来物资储运种类多,数量大,出入频繁,其土地经济收益高于工业用地。

  4.其他类型用地基准地价对比情况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市场不发育,多为政府支持的发展用地,总体地价调整幅度为上浮+7%~+17%,但考虑到二级类用地种类较多,为体现不同二级类用地之间的差异,依据各用地类型的功能及产生的经济收益,对部分二级类用地做了相应的差别化调整。

  (2)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基准地价维持原有地价水平,此类用地市场交易量、土地供应量少,土地市场不发育,其总体基准地价水平变化不大,较平稳。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受商业服务业用地的影响调整幅度为+5%~+20%。

  5.乡镇基准地价对比情况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对外交通条件的逐步改善,商业服务业、居住等营利性用地总体地价水平稳中有升,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上调幅度+3~+18%;居住用地上调幅度+6%~+12%;工矿和仓储用地土地市场竞争热度低,地价水平基本维持原有水平;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上调幅度+4%~+14%。

  四、施行日期

  施行日期是2023年11月9日。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598-2356039

来源:将乐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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