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从近几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运转的情况看,政府投资管理项目管理方面有很多缺陷和不足。一是项目变更随意性较大,好多项目随意进行变更;二是项目监管部门没有很好的县级监管政策依据,因原来的文件存在政策层面老化不能作为监管依据,相关监管部门不好发挥监管职能。特别是此次省委巡视对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相当多的问题。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县政府制定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减少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小规模工程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
三、制定过程
文件由县发改局起草,经征求城建和交通局等部门意见,按程序对文件内容进行审核后,由县政府发文。
四、主要内容
本《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总则、项目决策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建设管理、概算管理、资金管理、预算审核、预算调整、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审核、财务决算管理、责任追究、附则十二章内容,共计五十八条。
五、范围期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限2年,仅适用于本办法正式实施后备案的项目,本办法颁布之前备案的项目按照原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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