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与目标
为加快推动将乐县商贸服务业发展,支持企业壮大经营规模,促进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措施。通过资金奖励、服务优化、宣传扶持等多元化手段,吸引优质企业落地,盘活县域商业资源,构建现代化商贸服务体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一)重点奖励新落地及规模升级企业
1. 分行业阶梯奖励: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营利性服务业、非营利性及“四大行业”企业(不含物流),按年营业额分档给予一次性奖励。
2.奖励递减机制:企业入库后连续三年享受奖励,比例逐年递减(第一年100%、第二年90%、第三年80%)。
3.兜底保障:对未达营业额门槛的新入库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补助。
4. 适用对象:新注册入库企业及“规下、限下转规上、限上”企业。
(二)固定资产投资奖励
1.住宿、零售、营利性服务业等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分档奖励。
2.审核要求:需第三方审计报告核定投资额,剔除国有资金投入部分,两年内累计投入核算。
(三)盘活商业资产奖励(“腾笼换鸟”)
鼓励企业通过租赁或购买盘活闲置商业资产:按盘活面积总数分档奖励。
审核部门:县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
(四)商贸服务体系构建奖励
便民网点建设:对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和规上盈利性服务业企业当年净增直营社区便利店、社区超市、盈利性服务业企业等(面积≥200㎡),每店奖励2000元。
(五)老字号品牌奖励
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老字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3万、1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宣传与配套服务支持
1. 优先推荐:入库企业优先纳入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及旅游团队对接名录。
2. 宣传扶持:县融媒体中心加大企业宣传力度,优先提供活动冠名权。
3. 人才保障:县人社局优先提供用工对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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