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调控野猪种群数量,防范和减轻野猪对农林业生产和人畜安全的危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将乐县林业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加强护农狩猎防控野猪危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制定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随着我县森林生态环境的改善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加强,野猪种群数量增长迅速,损害农林作物事件时有发生,已严重危害到农林业生产和人畜安全。为科学调控野猪种群数量,防范和减轻野猪对农林业生产和人畜安全的危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县实际,将乐县林业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加强护农狩猎防控野猪危害工作的通知》。
二、《工作方案》制定目的意义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合理程序,依法开展护农狩猎,对野猪实行有组织有计划的适量捕杀,实现科学调控野猪的种群数量和结构,减少野猪对农林业的危害,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方案》起草过程
1.开展调研。2021年7-8月,县林业局组织人员对以野猪为主的陆生野生动物危害情况进行调研,走访乡(镇)、村、组干部群众,对野生动物危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
2.拟草方案。2021年8月下旬,县林业局组织人员拟草了《关于开展加强护农狩猎防控野猪危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组织了多次讨论和修改。
四、工作目标
建立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保护农林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特别是野猪的种群调控,防范和减轻陆生野生动物对农作物的危害。
五、《通知》主要内容
1.整合组建临时护农狩猎队伍。根据野猪危害防控需要,选择政治可靠、具有狩猎野猪技能特长的人员,建立专业性与季节性相结合的临时护农狩猎队伍。
2.规范护农狩猎程序。一是野猪危害评估。对村民反映的野猪危害情况及时进行实地调查,并做出野猪危害调查报告。二是狩猎许可申请。按照上级下达的2021年度野猪猎捕限额指标进行狩猎许可申请。三是开展狩猎活动。狩猎队员严格遵守《狩猎证》《民用枪持枪证》等相关管理制度,实施猎捕作业。四是妥善处置猎物。狩猎人员猎获野猪后要及时上报乡(镇)政府管理人员登记,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业人员指导对狩猎人员猎获的野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3.强化枪弹及禁猎、禁食管理。依法向公安机关办理护农狩猎枪支弹药申领手续,确保猎捕的安全和社会的安定。若猎捕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由护农狩猎人员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继续执行《将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猎捕的通告》(将政文〔2017〕2号)。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政府牵头主导,依法落实防控工作职责。县直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协同联动。
(二)资金保障。由县财政局负责狩猎补助资金保障工作。具体标准为:猎获的野猪在30公斤(含)以上的补助1300元/头,猎获的野猪在30公斤以下的补助650元/头,补助包含误工费、交通费、猎狗费用、无害化处置费等。
(三)安全保障。全县护农狩猎队员要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增强护农狩猎队员的枪弹使用技术能力、安全意识和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未参加及年度安全知识培训不合格的,不得参与护农狩猎活动。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将乐县林业局
解读人:刘友银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98-232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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