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乐县黄潭镇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6-09-08 19:54

  为防范化解秋收及干燥季节田间火灾隐患,保护山林、村庄、电力通信设施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制定出台《将乐县黄潭镇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政策依据

  (一)出台背景:秋收后田间秸秆、杂草量大,遇干旱大风天气极易起火。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产生的飞火,可能引燃周边林木、油茶林、民房、畜禽舍、电力线路、沼气池和储粮点,一旦成灾扑救困难,可能造成连片火灾和重大财产损失。为防范化解火灾隐患,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和林业资源安全,同时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黄潭镇实际,制定本《通告》。

  (二)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有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1.管控原则:坚持“防火为先、分区管控、综合利用、源头减量”。

  2.禁烧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和规定的时段,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3.禁烧要求:农户是秸秆禁烧和田间防火的直接责任人。禁烧区域和禁烧时段须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其他区域和时段须采取安全、科学方式处置秸秆。

  4.火灾风险警示:秋收后秸秆、杂草量大,遇干旱大风极易起火,飞火可引燃林木、油茶林、民房、畜禽舍、电力线路、沼气池和储粮点。

  5.网格化管控: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地块的网格化管理体系;重点时段安排专人巡查值守;农机进场前须配备防火罩和灭火器;田间地头严禁乱丢烟头、私拉电线、使用明火。

  6.处置措施:对露天焚烧秸秆等野外用火行为依法制止;因焚烧秸秆引发火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核心政策要点解读

  1.为什么出台《通告》?

  秋收及干燥季节是田间火灾高发期。秸秆、杂草遇干旱大风极易起火,露天焚烧产生的飞火可能引燃山林、房屋、电力线路等,成灾后扑救困难,损失大。因此,必须提前管控、源头防范。

  2.秸秆禁烧坚持什么原则?

  坚持“防火为先、分区管控、综合利用、源头减量”。首要任务是防范火灾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和林业资源安全,同时按照科学精准管控要求,禁止在规定区域和时段露天焚烧。

  3.哪些区域和时段不能露天焚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四十六条,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和规定的时段,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具体区域和时段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和公布为准。

  4.农户应该怎么做?

  农户是秸秆禁烧和田间防火的直接责任人。在禁烧区域和禁烧时段,要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在其他区域和时段,也要采取安全、科学的方式处置秸秆,防止引发火灾。

  5.镇村如何管控?

  实行网格化管理: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地块,责任到人、地块到人。秋收重点时段、高火险天气及森林草原防火期,各村安排专人巡查值守,重点管控烧秸秆、烧田埂、烧杂草行为。发现火点立即组织扑灭并上报镇消防办、林业站和环保站。

  6.农机和田间用火有哪些要求?

  收割机、拖拉机、脱粒机等农业机械进场前,须检查配备防火罩和灭火器;田间地头严禁乱丢烟头、私拉电线、使用明火。

  7.违规焚烧会有什么后果?

  对露天焚烧秸秆等野外用火行为,将由镇政府联合执法大队、消防、林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依法制止。因焚烧秸秆引发火灾、烧损林木、烧毁房屋或电力设施、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发现火情怎么办?

  发现火点应立即组织扑灭,并上报镇消防办、林业站和环保站,防止火势扩大。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潭镇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8-2433174

来源:将乐黄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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