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光明乡余氏宗祠修缮项目立项的复函
时间:2015-12-10 10:42
光明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光明乡余氏宗祠修缮项目立项的函》(光政函[2015]41号)文收悉。为恢复文物功能,保护省级文物需要,经研究,同意该建设项目立项。该项目在光明乡光明村。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征地491.7平方米,建筑总面积491.7平方米,采用土木结构,修缮上下厅,修缮面积491.7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1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乡政府自筹。建设工期为:12个月。
希接文后,请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按照招投标和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发包方式,以便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0月27日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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