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住房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7-16 16:08 来源:将乐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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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挂村包户责任单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为了打好脱贫攻坚战,解决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县委、县政府多次部署研究,2019年,全县启动实施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升了一批贫困户住房生活质量。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困难群众住房质量安全和居住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住房安全保障二期提升工程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调查对象

  (一)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2020年国家扶贫开发系统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农村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无劳力户、孤儿户、受灾户等困难群体。

  二、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5月25日—6月1日)。在2019年开展的贫困户住房巩固提升和县住建局开展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五类人群住房安全排查鉴定的基础上,由各乡(镇)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对困难群众房屋基柱、屋面、墙体和椽木、檩木等部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门窗、走廊、楼梯、地面等因破损造成的功能缺失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形成包括房屋立面改造,危旧附属房拆除,三合土地面硬化,“三格化粪池”建设等项目的初步方案,确认实施对象,准确、详实填写《将乐县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信息登记表》(附件1),明确巩固提升工程的实施项目与数量等。同时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新建(购)经济型住房实际需求的对象再次进行摸底,并填写《将乐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新建(购)房信息登记表》(附件2)。

  (二)复核确认(6月2日—6月8日)。县住建局、扶贫办、民政局、残联共同组成技术指导组(附件4),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对象的房屋巩固提升初步方案逐户进行现场复核,确定每户的工程方案。县住建局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精神,制定《将乐县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技术标准》(附件3,以下简称《技术标准》),《技术标准》明确各类房屋巩固提升的重点、主要项目的单价等供乡(镇)参考。

  (三)制定方案(6月9日—6月14日)。困难群众房屋修缮改造和新建(购)对象确认工作完成后,由县住建局根据实施对象数、总预算价等,牵头制定住房巩固提升工程补助方案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各乡(镇)要加强组织协调,抽调建设、扶贫、民政、残联和住村工作队集中时间全面做好排查,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项。各挂村包户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帮扶责任,根据乡镇的统一安排积极参与挂包村、挂包对象的住房调查工作。

  附件:

  1.将乐县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信息登记表

  2.将乐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新建(购)房信息登记表

  3.将乐县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技术标准

  4.将乐县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技术指导组责任分解表

 

  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将乐县扶贫办   将乐县民政局  将乐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5月18日

 

  附件1:

  将乐县困难群众住房安全保障提升工程信息登记表

  对象类型:                                            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地    址

乡(镇)         村(场)       组

建造年代

房屋结构形    式

□木结构  □土木  □砖木  □砖混  □其它

是否享受过危房改造政策;年份

□否

层    数

建筑高度

m

建筑面积

项   目

实施内容与数量

预算总价(元)

复核总价(元)

屋面

     

墙体

     

门窗

     

立面

     

地面

     

水、电

     

其他

     

走廊(道)

     

楼梯、楼板

     

卫生间

     

厨房

     

其他

     

周边水沟

     

便道

     

附属房拆旧

     

其他

     

总费用合计

   

  乡(镇)调查组签字

  挂包责任人签字:

 

 

 

  附件2:

  将乐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计划新建(购)房信息登记表

  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身份证

号码

 

联系

电话

 

住    址

乡(镇)          村(场)        组

结构形式

□木结构  □土木  □砖木  □砖混  □其它

建造年代

是否为自有住房

□是      □否       房屋权属人:

是否享受过危房改造政策;年份

□否

新建(购)房的主要原因说明

 

新建(购)房计划选址(房源)

 

新建(购)房资金需求及来源

 

备备  注

 

 

 

  附件3:

  将乐县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设计技术标准

  (2020版)

  1、小青瓦屋面翻修

  (1)要求:局部小青瓦更换,土墙顶粉20厚1:2.5水泥砂浆封面,腐烂(或局部腐烂)的木构件应更换或加固,做到安全可靠。

  (2)指导价:包工包料每平方米20.0元(工作量不足一天,按一天200元计算)

  2、屋面改琉璃瓦

  (1)要求:腐烂(或局部腐烂)的木构件应更换或加固,做到安全可靠,檐口应做封檐板并油漆。

  (2)指导价:包工包料每平方米55.0元。

  3、屋面改树脂瓦

  (1)要求:腐烂(或局部腐烂)的木构件应更换或加固,做到安全可靠,檐口应做封檐板并油漆。

  (2)指导价:包工包料每平方米75.0元。

  4、外墙粉刷

  (1)要求:1.2厘米厚1:2.5水泥砂浆抹面。

  (2)指导价:包工包料每平方米51.0元。

  5、内墙粉刷

  (1)要求:1.2厘米厚1:2.5水泥砂浆抹面,白色内墙涂料提白

  (2)指导价:包工包料每平方米51.0元。

  6、混凝土硬化地面

  (1)要求:以原有三合土地面为基层,C20混凝土硬化地面最薄处不小于5厘米。

  (2)指导价:包工包料每平方米30.0元。

  7、新修排水沟

  (1)要求:砖砌明沟(24厘米宽,均深24厘米),水泥砂浆抹面,要求坚固结实,排水顺畅。

  (2)指导价:包工包料每米70.0元。

  8、木门窗、木楼盖、木板墙翻修

  (1)要求:腐烂(或局部腐烂)的木构件应更换或加固,做到安全可靠

  (2)指导价:包工不包料每天200.0元(工作量不足一天,按一天200元计算)。

 

 

  附件4:

  将乐县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技术指导组责任分解表

序号

乡(镇)

组长

技术组成员

联络人

联系电话

1

古镛镇

水南镇

光明镇

廖洪浪

伍厚春(乡村振兴办技术指导组)

杨小文

13******432

2

南口镇

黄潭镇

万全乡

张胜旺

肖衍合(县住建局)

罗潇劲

15******761

3

万安镇

安仁乡

大源乡

余坊乡

余先明

陈春生(住建局)

伍晓澄

13******515

4

高唐镇

漠源乡

白莲镇

龙栖山

黄正星

林基祥(乡村振兴办技术指导组)

范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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