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卫生健康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将乐县“十四五”公共场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将卫〔202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公共场所配置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已列入2022年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推进项目工作,根据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卫函〔2022〕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将乐县“十四五”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将乐县卫生健康局 将乐县财政局
将乐县红十字会 将乐县公安局
将乐县教育局 将乐县交通运输局
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将乐县文体和旅游局
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将乐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将乐县“十四五”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以下简称配置AED+救护培训项目)已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医政〔2022〕40号)、三明市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明卫函〔2022〕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健康将乐2030”行动计划》有关要求,树立“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理念,提高全民自救互救能力,减少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突发事件所致伤亡,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助力补齐我县卫生健康短板,推进健康将乐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市民服务中心、汽车站、体育场馆、大型商场、旅游景区等场所及公安警用巡逻车上配备AED。到2025年,实现全县AED配置比例达到1台/万人;辖区内取得群众性应急救护证书人数占总人口比例不少于2%的目标,建立健全遍布城乡的群众自救互救网络体系。
三、工作原则
(一)属地主导,行业推进。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对照目标要求,纳入民生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分批施策,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资源配置,坚持公益性,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设。卫健、红十字会、财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工信、文旅、住建、应急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项目实施工作方案,推进工作落实。
(二)统筹谋划,先行先试。坚持“先行先试、循序渐进”,优先在城区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市民服务中心、体育场馆、旅游景区和汽车站、动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客流密集的交通运输场站配备AED,并向乡镇推广应用。参加应急救护公益培训人员由十部门牵头报名(报名表见附件2),县直各单位应主动对接十部门报名,牵头单位按照任务数进入省红十字会现场救护中心系统完成报名,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县红十字会(电子邮箱:jlhonghui2017@sina.com)。
(三)宣传引导,形成共识。广泛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宣传和急救技能培训,最大程度普及急救知识,提高全民自救互救能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相关规定,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公共场所紧急救助行为,理性对待可能出现的各种救助后果,为AED安装场所所在单位和使用人员实施应急救护提供法律保障和司法救助,努力形成积极学用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内容
(一)公共场所配置AED。“十四五”时期,在全县公共场所配置 AED 共15台。按每台2.2万元采购价计算(含管理维护费),共计划投入33万元,由县财政负担。分两年(2022、2023年)完成,其中2022年度配置AED共5台(见附件3),共计划投入11万元。
(二)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十四五”时期,在全县培训救护员2900名。按240元/人计算,共计划投入69.6万元,由县财政负担。分两年(2022、2023年)完成,其中2022年度培训救护员590名(见附件4),共计划投入14.16万元。
以上两项计划投入102.6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入25.16万元,由县财政负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成任务,县级成立配置AED+救护培训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指导项目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二)部门分工负责。卫健局牵头承担实施方案制定、AED配置规划,汇总统计、督导检查,选调医护人员参加红十字会举办的应急救护师资培训班学习,作为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师资骨干,承担救护员培训授课任务等职责。财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工信、文旅、住建、应急等部门积极落实参与应急救护公益培训人员数量,待财政资金到位后,督促参训人员网络报名后15日内完成福建省红十字会现场应急救护培训中心线上培训课程并通过考试。红十字会牵头承担AED的采购、布点及安装,负责线下培训应急救护员,并将有关情况及受训人员信息资料及时上报并存档备查。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安排并参与监督管理。各乡(镇)、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工信、文旅、住建、应急等作为AED安装场所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单位协助本系统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如安装场所的协调,组织本系统相关从业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员培训等。AED安装场所主管单位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员培训,落实AED设备日常管理、巡检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三)强化监督评估。AED+救护培训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卫健局负责工作指导,按照“一月一协调、一季一督查”工作机制要求,适时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持续、有效进行。红十字会负责做好救护员培训安排,制订项目实施进度表,科学有序地推进培训工作,并做好统计登记工作。
附件:1.AED+救护培训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报名回执表
3.将乐县AED点位分布明细表(2022年度)
4.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任务分解表(2022年度)
附件1
AED+救护培训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运全 县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赵魏华 县供销社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借用县财政局)
肖恒清 县卫健局副局长
张光梅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成 员:翁锦烽 县公安局副局长
邢 蓉 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振春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卢民舟 县工信局副局长
林 剑 县文旅局副局长
余先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庆勇 县应急局副局长
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
成 员:官 斌 县卫健局医政与中医股负责人
吴其祥 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蒋闽颖 县红十字会三级主任科员
杨 涛 县公安局水南派出所教导员
肖长顺 县教育局体卫艺股负责人
蔡卓汛 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道管股科员
李 晔 县工信局商贸股负责人
张晨露 县文旅局文化市场与文化产业股副股长
魏艳芳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办事员
余发兴 县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附件2:
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报名回执表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序号号 |
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 |
工作单位 |
手机号码 |
备注 |
附件3
将乐县AED点位分布明细表(2022年度)
主管单位 |
AED点位分布 |
资金安排(万元) |
县教育局 |
县水南中学 |
2.2 |
县文旅局 |
县文化馆 |
2.2 |
县文旅局 |
县体育中心 |
2.2 |
县公安局 |
公安警用巡逻车 |
2.2 |
县工信局 |
县工信局一楼 |
2.2 |
合计 |
11.0 |
附件4
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任务分解表(2022年度)
主管单位 |
应急救护培训(人) |
救护员培训、考核时间安排 |
资金安排(万元) |
县文旅局 |
100 |
8月 |
2.4 |
县教育局 |
100 |
8月 |
2.4 |
县交通运输局(动车站) |
50 |
9月 |
1.2 |
县公安局(警用巡逻车全体人员) |
100 |
9月 |
2.4 |
县财政局 |
50 |
9月 |
1.2 |
县工信局 |
70 |
10月 |
1.68 |
县卫健局 |
50 |
10月 |
1.2 |
县住建局 |
50 |
11月 |
1.2 |
县应急局 |
20 |
11月 |
0.48 |
合计 |
590 |
1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