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林业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将乐林业局 时间:2022-01-06 18:41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将乐县林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48号,邮政编码353300,咨询电话:0598-2322246,电子邮箱:jlxlyjbgs@163.com)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关注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制度制定和落实、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在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排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思想意识问题,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领导保障。

健全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

一是提高能力。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新版《条例》和省政府发布的有关通知精神,学习县政府下发的有关信息公开文件精神,提高了制度执行力和履职行动力。二是增强合力。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与林业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办公室牵头,各股室、林业站根据业务分工,收集、提供准确信息,切实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贯彻落实,做到计划科学,措施具体,责任明确。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要求

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在现有公开内容的基础上,梳理制定我局主动公开目录,明确了我局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建立健全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进一步拓宽文体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根据《将乐县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凡是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股室行文时明确公开属性,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过自查、认定、审批三级审查,层层把关,主动真正做到“公开不泄密,泄密不公开”,未发生任何泄密和违纪违规事件,进一步保障了涉林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五)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1年共主动公开   5条;

2.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2021年共收到申请1条;

3.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对一些政务信息类别属性把握不够深,落实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还有待提高,对《条例》学习掌握需进一步深入2022年,我局将组织对《条例》的再学习、再领会,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能力素质,强化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业务培训内容,使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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