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35号),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局制定的《将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村集体和农户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15日-7月21日。征求意见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来信、来电向以下单位反映。
将乐县农村经济经营发展中心:0598-2335266
将乐县财政局农业股:0598-2261386
附:将乐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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