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4号)和《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将乐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农﹝2024﹞11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县农业(竹荪)生产经营主体充分利用本县秸秆资源,开展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有关工作,经乡镇验收上报,县级审核汇总,现对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第三批拟补助情况进行公示:
1.公示期间欢迎来电来函反映情况。
2.公示时间:自2025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5个工作日)。
3.联系电话及地址:县农业农村局:0598-2322241
附件:将乐县2024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申报补助明细表(秸秆覆盖还田)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