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7号)文件精神及我县工作安排,现将文件中涉及我县的“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相关补助资金申报要求公开如下:
本次下达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县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初加工、冷链仓储等设施设备的新建与改造,旨在提升我县优势特色农产品的产地加工能力、减损增值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延长产业链条,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本项目按照“主体申报、县级评审、公开公示”的程序组织实施。具体申报要求、建设内容等实施要求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需申报。
申报截止日期:2026年8月10日
联系电话:0598-2266295。
公示时间:2026年8月4日—8月10日
附件:1、福建省农产品产地加工项目重点建设内容目录
2、农产品产地加工提升工程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将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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