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乐县200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08-05-30 09:34

(2008年5月30日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
将乐县审计局局长 于用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0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200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工作,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县本级预算收支的执行情况及县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同时对县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200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2006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非常重视,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各部门单位都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对一些薄弱环节进行了整改,建立健全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已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
  二、200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007年,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强化增收节支,较好的完成了财政收支预算任务。部门综合预算、乡财县管乡用、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管理、政府采购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在组织收入方面,紧紧围绕收入任务的完成,一是继续完善财政收入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税收及时入库,强化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在支出预算方面,按照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确保了各项事业顺利开展,保证了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的落实。保障了政权运转,保障了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费等工资性支出,保障了专项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及时到位,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2007年县本级一般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当年一般预算收入1278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7028万元(其中:税收返还性收入1988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等9065万元、专项补助收入5975万元)、扣除上年结余赤字811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1729万元(体制上解1314万元、专项上解415万元)、按乡镇财政体制应补助乡镇支出1757万元(各乡镇一般预算上解1115万元、一般预算补助2872万元);县本级可用财力为25515万元。当年一般预算实际安排支出23504万元,2007年县本级预算收支结余2011万元。
  (二)、2007年县本级一般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2007年县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2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1514万元的111%,比上年增收2488万元,增长24.2%。在收入中,税性收入11491万元,占收入的89.89%,比上年同期税性收入增加2477万元,增长27.5%;非税性收入1293万元,占收入的10.11%,比上年同期非税性收入增加11万元,增长0.9%。
  2、2007年县本级一般预算实际安排支出2350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支出的92.12%,比上年16556万元增加6948万元,增长42%。
  (三)、2007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及完成情况。
  2007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92万元的608.3%,比上年增加905万元,增长344.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13万元、上年结余296万元,收入合计2477万元;2007年县本级基金支出1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3%,比上年增加1637万元,增长617.7%。加上按乡镇财政体制应补助乡镇支出28万元,支出合计1930万元;县本级基金收支累计结余547万元(当年结余251万元)。
  (四)、2007年度各类社会保障基金收入8299万元,比上年收入5730万元增加2569万元;当年支出7056万元,比上年支出5685万元增加1371万元;本年结余1243万元,累计结余3246万元。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这次审计发现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一些应予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县财政局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
  审计结果表明,200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在非税收入及时缴库、支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1、部分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已收取的非税性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滞留在有关单位或相关科室,影响当年收入的真实性。
  ⑴、2007年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收入70万元、计生局收取的社会抚养费192.33万元、人防办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63.74万元、环境保护局收取的环境监测服务费4.83万元,合计330.90万元未缴入国库,滞留在财政专户作预算外资金核算与管理。
  ⑵、国土资源局及国土资源所将2007年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收入637.62万元缴入财政专户。
  ⑶、县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2007年度收到金湖电力公司2006年度分利433.20万元;直接支付乐明制桨公司留守处430万元用于归还原财政周转金借款,未纳入县财政统一核算。
  ⑷、2007年收取水利建设基金12万元,累计结余1万元,挂在财政预算外专户账上,未纳入预算管理。
  2、财政结余不实,部分支出挂账。一般预算支出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支出561.18万元,挂账“将乐县财政局农业股”。
  3、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截止2007年末财政农业股支农专户专项资金累计结余438.97万元,银行存款386.42万元,主要用于垫付乡镇烟叶返税款40.32万元。
  4、部门单位预算外财政专储资金被占用现象依然存在。2007年末,部门单位预算外缴存财政专户存储结存余额4388.70万元,银行存款余额为1701.71万元,暂存款1301.79万元,财政预算外借出资金3187.86万元。
  5、2007年初向上级借入央行贷款余额643.30万元,至2007年末尚有569.31万元未归还。2007年初转借给乡镇用于基金会关闭兑付农户本金余额386.65万元,当年向乡镇收回央行借款28万元,至2007年末尚有358.65万元未收回。
  (二)、审计地税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受税收计划和地方财政预算刚性等因素影响,县地税局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税收计划的情况下,人为调节税收进度。
  ⑴、县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在县农村信用社开设的高唐税务所账户上还有上年结转税款215.33万元,2007年收取税款157.78万元未直接缴库,直至2007年3月缴库372.85万元。
  ⑵、经抽查两个企业发现,至2007年底还有862.16万元税款滞留在企业未按时征收入库。县供电有限公司327.92万元、兴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534.24万元。
  2、为完成季度税收计划,县地税局分别于2007年6月、9月向县财政局借入400万元、180万元,用于垫交烟叶特产税,事后该款项已还给县财政局。
  3、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不实。2007年由县劳动社保公司代收的下岗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308.85万元未入库,于2007年12月转入财政部门挂账,至2007年底在财政部门挂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达607.42万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应缴预算收入缴库不及时
  ⑴、国土资源局收取的矿产资源补偿费2007年底结存28.26万元、办证登记费2007年底结存1.28万元,合计29.54万元未缴入财政。
  ⑵、国土资源局2007年末挂账代财政征收耕地占用税27.13万元、契税153.36万元。
  ⑶、环保局收取排污费12.38万元未及时缴库。
  2、占用配套费等专项资金。建设局历年市政工程超支74.29万元在配套费列支、历年经费超支24.31万元,挤占了专项资金。
  3、收支核算不实,影响会计核算的真实性
  ⑴、国土资源局将社保公司拨入的离退休干部职工工资24.67万元直接冲减“事业支出-社会保障费”科目,未体现收入。
  ⑵、国土资源局2007年度将上级拨入专款13.87万元,列入上级补助收入;省局拨入的土地有偿使用费5万元拨付大源村2万元、隆兴村1万元、张公村2万元,直接冲减拨入专款。
  ⑶、环保局2007年度将财政回拨3.44万元,挂应付账款账户;2007年度列支其他费用0.64万元、付业务费及材料费等2.80万元,从该账户中支付。
  4、收费未经法定程序批准。建设局2005年12月收县建筑公司管理费7万元。
  5、机关费用在下属单位列支。建设局2005年至2007年在下属企业将乐县城乡规划测绘室及方园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中列支全局人员的外勤补贴、局机关电话费、汽车等费用合计69.51万元。
  6、环保局2007年度购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0.37万元,未通过政府采购。  
  四、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的建议
  针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1、全面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规定,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增强预算观念,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力度,提高预算编制与批复的质量,严格按预算组织财政、财务收支,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管,不断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以规范预算行为,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不断细化部门预算,加强部门预算的管理,切实制定科学的、合理的定员定额标准。预算进一步细化到项目,预算内、外收入及各项行政性收费等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安排管理,以强化预算的约束力。
  3、强化专项资金分配与使用的管理监督,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随着经济发展和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不断增加。通过审计发现,当前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还存在较多需要规范的问题。如项目资金分配程序与资金管理使用的制约机制不健全,部分资金被挤占挪用,以及项目实施监管不力,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有关部门应从完善运行机制入手,规范资金分配行为,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跟踪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解库力度,杜绝财政资金体外循环。由于部分非税收入不属经常性收入,担心由此垫高的收入基数及收入不稳定等多方面的原因,存在对国土出让收益、国有资产收益金、部分行政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未完全缴库,导致部分财政资金体外循环。不利于财政预算收支的规范管理和财政的正常监督。对此,建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加大征管力度,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合理确定收支基数,完善考核监督制度,从机制上避免资金体外循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不断得到深化,促进了依法理财水平的提高。我们将继续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努力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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