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9日在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次会议上)
将乐县审计局局长 于用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0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县审计局对200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建设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工作,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县本级预算收支(含预算外)的执行情况,县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同时有重点地延伸审计了县林业局、农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执行情况。
一、2005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2005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非常重视,按照县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各部门单位都积极采取措施,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对一些薄弱环节进行了整改,建立健全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审计处理处罚决定得到了较好的落实。有关问题的落实情况已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
二、2006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006年,县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狠抓增收节支工作,较好的完成了财政收支预算任务。为了加强预算管理,完善了支出预算、专项资金管理等制度,强化了财政预算管理,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收入的稳定增长。在组织收入方面,继续完善了财政收入目标责任制,确保各项税收及时入库,强化非税收入的征管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在支出预算方面,按照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确保了各项事业顺利开展,保证了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的落实。保障了正常运转,职工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抚恤救济救灾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的及时到位,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2006年县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0296万元,完成预算数9640万元的106.80%,比上年增收1652万元,增长19.11%,主要是:增值税249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6.17%,比上年同期增加476万元;企业所得税11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58.54%,比上年同期增加906万元;契税4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49%,比上年同期增加161万元;罚没收入7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44.11%,比上年同期增加46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861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2376万元、补助乡镇支出1559万元、上年超支1477万元;县本级可用财力为15745万元。
2006年县本级一般预算实际安排支出16556万元,比调整预算数15745万元增加8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支出的105.15%,比上年同期增加2967万元,增长21.83%,其中:教育支出455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5万元,增长28.35%;社会保障及离退休经费支出24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50万元,增长36.79%;医疗卫生支出114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21万元,增长38.81%;行政管理费支出226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00万元,增长15.27%;公检法司支出139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3万元,增长36.43%;其他部门事业费5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2万元,增长41.19%。
2006年县本级预算收支结余赤字81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419万元,净结余赤字2230万元。
县本级财政收入中税性收入和非税性收入都实现了稳定增长,其中:税性收入9014万元,占收入的87.55%,比上年同期增加1088万元,增长13.73%;非税性收入1282万元,占收入的12.45%,比上年同期增加564万元,增长78.55%。虽然收入的增长仍然无法满足支出增长需要,收支矛盾依然存在,但今年县本级预算收支净结余赤字比上年减少1173万元,下降34.47%。
(二)2006年县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26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150万元的175.33%,比上年增加31万元,增长13.3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2万元、上年结余139万元,收入合计614万元;2006年县本级基金支出26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47.24%,比上年减支34万元,下降11.37%。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9万元、按乡镇财政体制应补助乡镇支出14万元,支出合计318万元;县本级基金当年结余157万元,累计结余296万元。
(三)2006年各类社会保障基金收入57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19万元;当年支出56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90万元;本年结余45万元,累计结余1915万元,其中:失业保险基金超支181万元。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这次审计发现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一些应予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县财政局在具体组织预算执行中的主要问题
审计结果表明,2006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管理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在非税收入及时缴库、支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财政性资金使用的监管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1、部分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已收取的非税性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
(1)2006年法院的诉讼费收入97.30万元、计生局的社会抚养费收入126.03万元、人防办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入61.19万元,合计284.52万元未缴入国库,滞留在财政专户作预算外资金核算与管理。
(2)2006年度县环境保护局缴入财政专户的环境监测服务费计4.83万元,滞留在财政专户作预算外资金核算与管理。
(3) 2006年度县交警大队缴入财政专户的罚没收入7.40万元,滞留在财政专户作预算外资金核算与管理。
(4) 2006年收取水利建设基金5万元,累计结余9.98万元,挂在国库股账上,未缴库作收入。
2、2006年10月31日,县财政局将已入库的法院罚没收入50.83万元以“退案件保证金”的名义退库至县法院。
3、财政结余不实,部分支出挂账。
(1)2006年一般预算挂账支出343.50万元,其中:列支七星街改造工程款120万元、武警中队营房建设资金100万元,转财政预算外挂“暂存款--综合股”;列支农业支出26.50万元、水利和气象支出97万元,挂“暂存款--农财股”。
(2)2006年度一般预算支出挂账82万元,用于支付高速公路2006年资本金,至2006年末已累计挂账1428万元。
(3)至2006年末,社会保障基金的失业保险基金累计超支181万元;历年乡镇烟叶返税累计挂账1634.61万元;财政预算外累计赤字1191.77万元。
4、部分专项资金、部门单位预算外财政专储资金被占用。
(1)截止2006年末财政农业股支农专户专项资金还有886.07万元未下拨,而银行存款仅余604.21万元,资金差额部分用于垫付乡镇烟叶返税款281.86万元。
(2)2006年末,部门单位预算外缴存财政专户存储结存余额为4468.02万元,银行存款仅余2192.90万元,资金差额部分用于对外借款1688.51万元。
(3)2006年收回财政周转金借款560万元(国有资产营运公司513万元、乡镇借款47万元),又借出资金25万元给国有资产营运公司,不符合财政周转金只收不贷的原则。
(二)审计地税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税款未及时缴库。
县地税局在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税收计划的情况下,⑴将部分税源留在企业。从抽查县供电有限公司和兴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看,2006年底分别有81.36万元、73.84万元应入库税款未征收入库。⑵对县供电有限公司2006年已申报入库的城建税57.68万元,房产税5.27万元,印花税0.71万元,土地使用税9.56万元,个人所得税0.1万元,教育费附加16.41万元,地方教育附加5.47万元,合计95.20万元,以“误收退税”的形式退库,至2007年3月16日尚入未库,⑶将征收的税款存入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在县农村信用社开设的高唐税务所账户。该账户上年结转税款423.89万元,2006年收取税款393.06万元,缴库601.51万元,退库0.17万元,利息收入0.34万元,利息入库0.28万元,年末尚有215.33万元税款未入库。
2、地税局对县兴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1-5月申报的个人所得税133.48万元,按企业所得税入库。
(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1)林业局2006年人员经费支出813.60万元,扣除财政拨入经费59.43万元,余款754.17万元,年末直接冲转育林金;从育林基金中借给下属事业单位林业科技推广中心250.43万元,用于与晋江氯闽联贸易有限公司合伙购买山场10949亩林地,合同价款1388万元。
(2)林业局将森林植被恢复费130.66万元、林区道路维护费30.60万元、育林金-造林补助经费78.47万元,冲减事业支出,改变了专项资金用途。
(3)劳动局将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的培训专项经费6.50万元用于行政经费。此外,解困送温暖慰问金、转岗培训费和劳动派遣奖励性扶持专项经费等专项资金累计挂暂存款余额10.90万元,但同期的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只有1.23万元。
(4)社会劳动保险公司于1993年建设办公及职工住房,资金缺口78.22万元。1993年与将乐县房地产总公司签订《关于将欠缴的养老金转为基建用款的合同》,将县房地产总公司养老保险基金74.22万元转为基建用款。1994年将工伤基金9万元,借给南口乡政府,至今未能收回。
(5)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公司于95年将省公司调入县级养老保险基金调剂金9万元挂经费账户作暂存款,至今未转还保险基金,占用了农村社会保险基金。
(6)农业局将科技经费3万元、农技员培训1.18万元、果园改造补助5万元等专项资金共计9.18万元,冲销事业支出;将拨入专款84.12万元冲减事业经费超支。
2、违规收费和违规集中下属单位收入
(1)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无收费许可,分别按各药店消费额的2%、医院消费额的5‰的标准收取管理费。且收费不平衡进度不一,有的有收、有的收一部份、有的没收,随意性大。2006年累计收费3.16万元。
(2)农业局收取将乐县旺发水泥预制品构件厂技术指导有偿服务费5.26万元。
(3)劳动局及其所属单位在同一办公楼集中办公,使用共同窗口对外服务。由此产生的公用经费,劳动局未按实际情况据实分摊,而是向下属单位随意收取。2006年度该局共收取所属单位公用经费22.53万元,用于冲减局机关的行政经费支出。
3、违规提取管理费,挤占保险基金
(1)社会劳动保险公司2006年度自行提取工伤保险基金管理费2.30万元。
(2)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05年度自行提取医疗保险基金医保信息管理维护费8.86万元。
4、养老保险基金未按规定入库。社会劳动保险公司设置过渡账户代收养老保险基金,2006年代收养老基金729.74万元,缴入金库434.81万元,转财政预算外账户294.93万元。
5、收入不真实。至2006年底林业局基金站账户上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15.53万元,未作收入;人员经费支出754.17万元于年末直接冲减育林金收入,导致收入不真实。
6、违反政府采购规定。林业局购买空调3台1.54万元、电脑1台0.80万元、索尼相机1台0.30万元,共计2.64万元,未通过政府采购。
7、虚假配套及配套资金不到位。农业局以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等方式将县乡两级配套资金共计62.79万元,退回给县财政及各乡镇。属于虚假配套。此外,省商专项,县财政应配套63.50万元,已到位39.70万元,未到位23.80万元,乡村应配套38.10万元,已到位23万元,未到位15.10万元。县乡两级配套未到位资金合计38.90万元。
8、不依法按时缴纳失业保险金。农业局未依法为工作人员缴纳2005、2006年两年个人失业保险金3.85万元,其中个人应交部分1.28万元已从工资中扣留。
9、2006年县财政应拨未拨全县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医保基金94.96万元。2006年末医疗保险基金垫付其他医疗保险基金的医疗费47.88万元。
针对上述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审计局已分别作出《审计决定》,责成相关单位限期上缴财政金库或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并相应调整有关账务、自行整改和纠正。
三、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的建议
针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以下建议意见:
1、全面落实《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不断完善县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增强预算观念,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力度,提高预算编制与批复的质量,严格按预算组织财政、财务收支,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管,不断增强预算的约束力,以规范预算行为,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2、不断细化部门预算,加强部门预算的管理,切实制定科学的、合理的定员定额标准。预算进一步细化到项目,预算内、外收入及各项行政性收费等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安排管理,以强化预算的约束力。
3、强化专项资金分配与使用的管理监督,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随着经济发展和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不断增加。通过审计发现,当前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上还存在较多需要规范的问题。如项目资金分配程序与资金管理使用的制约机制不健全,部分资金被挤占挪用,以及项目实施监管不力,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应从完善运行机制入手,规范资金分配行为,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跟踪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4、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管,杜绝财政资金体外循环。由于部分非税收入不属经常性收入,担心由此垫高的收入基数及收入不稳定等多方面的原因,存在对国土出让收益、国有资产收益金、部分行政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未完全缴库,导致部分财政资金体外循环。不利于财政预算收支的规范管理和财政的正常监督。对此,建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加大征管力度,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合理确定收支基数,完善考核监督制度,从机制上避免资金体外循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下,不断得到深化,促进了依法理财水平的提高。我们将继续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努力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的质量与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