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将乐县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的说明(新增债券)
时间:2017-08-13 17:55

2017728日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将乐县财政局局长    陈理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将乐县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支预算调整原因

为进一步促进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49501万元,比上年新增债务限额16500万元(一般债务)。为推进我县政府债务举借工作,尽快发挥债资金作用,拟将2017年新增债务限额的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按照预算法要求和中央债务限额管理规定,拟调整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其中: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6500万元,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00万元;调整后,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计收入1165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592万元。

三、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使用原则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2017新增债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在安排债资金时,应围绕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要求,除已有明确用途的债资金外,将债资金重点保障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改善民生、扶贫攻坚、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经济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灾后重建等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

四、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安排情况

为尽快发挥债券资金对稳增长的积极作用,缓解融资压力,根据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使用原则,2017年我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6500万元,拟安排如下:

1、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5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第二实验小学项目;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00万元,主要用于滨河北路景观改造项目500万元、城区水门街道路改造项目200万元;

3、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585万元,主要用于洋仂至梅花道路建设项目2885万元、梅花至玉华段公路改造项目1500万元、积善大桥建设项目1200万元;

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860万元,城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项目600万元、公安情报合成作战指挥中心购置设备项目260万元;

5、农村环境整治项目6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资本金;

6、文化体育设施建设1700万元,主要用于将乐县极限运动中心建设项目;

7、公共卫生项目建设1400万元,主要用于将乐县总医院北区建设项目;

8、扶贫攻坚项目1155万元,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村发展产业项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来源:将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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