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8〕14号)文件精神,核定我县2018年新增债务限额36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900万元(含外债转贷1133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2400万元。按照预算法要求,拟对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作以下调整:
一、收支预算调整
(一)一般公共预算
经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066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618万元。将2018年新增一般债券纳入预算管理后,拟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3900万元,拟安排2018年新增一般债券支出13900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205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518万元。
支出项目拟安排如下:
1、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000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200万元;
3、乡村振兴项目1000万元;
4、公共文化项目2500万元;
5、保障性住房项目3067万元;
6、公共卫生项目(外债转贷)113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经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3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00万元。今年下达我县新增专项债务限额22400万元,其中: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820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4200万元。将2018年新增专项债券纳入预算管理后,拟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2400万元,拟安排2018年新增专项债券支出22400万元。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5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900万元。
支出项目拟安排如下:
1、土地收储项目18200万元;
2、棚户区改造项目4200万元;
二、收回往年债券资金重新安排使用
部分往年已安排的债券资金使用项目,因压缩项目投资规模,需收回债券资金5445万元。收回的资金需重新安排使用,拟安排项目如下:
1、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945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00万元;
3、公共卫生项目600万元;
4、公共服务项目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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