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明政文[2011])11号)精神,2011年起气象灾害预警工作站和气象信息员队伍业务运行维持经费纳入市、县两级政府的年度预算,县级财政负责承担将乐县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平台)的维持费,每年37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绩效目标如下:
1.将乐县气象局始建于1958年10月,属国家气象观测站,为省直属国家事业单位,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当地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下,承担对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开展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和专业专项气象服务;负责将乐县地区气象灾害防御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防雷等气象行政执法。现将乐县气象局参公人员编制数2人,事业人员编制数7人,实有参公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
2.将乐县气象局为落实好本县城内农村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农村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健全“预警到位、预案到村、责任到人”机制,进一步做好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全面提高农村趋利避害水平。保证县级气象灾害预警系统视频、雨量、水位监测站点的正常维护运行,确保县级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发挥应有防灾减灾功效,全面提升县级气象灾害防御总体水平,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有效消除气象灾害风险隐患。
3.项目绩效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全市气象局长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工作,大力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建设“四个一流”,实现一流服务。扎实构建气象现代化体系,着力加强基层台站建设、气象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和党的建设,认真谋划“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气象事业实现科学发展。
4.2018年度项目绩效目标
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日常运行维护,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更加精准智能,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积极推进现代化气象业务体系建设。
(二)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总体投入情况。该专项资金属于2018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以将乐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各预算单位综合财政预算的通知》(将财[2018]58号)下达,2018年度将乐县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系统专项运行补助项目支出预算安排37万元,总投入37万元,资金到位37万元,项目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资金使用合法合规。2018年项目经费支出明细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
资金支付明细 |
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业务装备支出 |
5.01 |
用于业务装备和材料购置、业务培训等 |
2 |
委托业务费 |
7.51 |
委托观测站点设计施工以及制作探测环境保护规划等 |
3 |
水电通信费 |
0.81 |
用于水电以及数据上传通信网络、业务资料邮递等 |
4 |
建设费 |
8.95 |
南排新观测站及乡镇区域自动站落地标准化建设等 |
5 |
维护维修费 |
7.57 |
用于观测站点及仪器的维护维修、安全保障人员费用等 |
6 |
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支出 |
7.15 |
用于观测场周围苗木砍伐等 |
合计 |
|
37.00 |
|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将乐县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维护项目经费部分款项尚未结清。绩效评价小组延伸至2019年8月,将乐县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维护项目经费已全部支出。
二、项目绩效评价小组织实施情况
(一)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的目的主要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独立、客观、公正的核查将乐县气象局专项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及使用效益,系统、科学的考评项目资金支出效益及综合社会经济效益等,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使用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具体项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的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以达到财政资金的引领、合法合规和高效的目的。
(二)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根据评价指标及评价工作要求,到评价现场采取勘察、询问、复核等方式收集、整理数据和资料,包括评价对象的基本情况、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评价指标体系需要的相关资料等。根据基础资料,核实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以及指标口径的一致性,并对所掌握的有关信息资料采用相关方法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三)评价步骤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包括绩效评价工作准备、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和绩效评价工作完成三个阶段,分六个步骤组织实施:
第一步,成立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工作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评价人员的业务专长、专业素养和工作需要,确定评价工作小组的成员构成和具体分工,成立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拟订评价工作方案和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步,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评价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就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等拟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为评价实施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
第三步,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评价工作小组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和评价内容及工作需要,分赴项目资金使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
第四步,审查核实相关评价资料。评价工作小组根据所取得资料的不同,采用恰当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绩效情况进行全面的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形成初步评价结论。
第五步,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根据评价工作小组评价结论等相关资料,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并提交评价报告。
第六步,建立绩效评价档案。评价工作机构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后,根据评价工作路径,整理、保管工作底稿和评价报告等有关资料,建立绩效评价档案并移交相关档案。
三、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制度建设情况
项目实施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制定了《将乐县气象局财务开支内控制度》(修订)的通知(将气发[2018]9号),在管理方面制定了《决策气象服务业务规定(试行)》的通知(将气发[2018]1号)、《地面气象观测业务应急处置预案》、《将乐县气象局应急值班工作补充规定》的通知(将气发[2018]14号)等制度。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文书档案由办公室具体负责,业务档案由对口科室具体负责。
(二)项目组织实施
该项目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项目的设立推进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系统建设,保障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强化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联动响应能力。
为了更好的项目实施,加强了对2018年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顺利完成气象服务工作,将乐县气象局制定《将乐县气象局关于调整2018年灾害性天气防测服务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气发[2018]2号文),文件指明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灾害性天气联防,值守班、天气会商等制度,增强气象服务敏感性,成立了预防服务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各项预报服务工作。编制《2018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报经政府批准并实施。
本项目支出均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和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进行支付。并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项目进行时有负责人及时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设备购置全都通过正规程序审批后采购。
四、项目绩效评价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来看,将乐县2018年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系统运行补助项目基本完成年初设定目标。气象局气象灾害预警系统运行项目较好完成气候预测、天气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等,为党政机关提供准确及时的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科学决策依据;为民众提供生活、生产的气象服务;为全县提供了有力的气象保障,最大程度达到了防灾减灾效果。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据支付数据显示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专项设备购置费、维修(护)费等。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财务制度执行,项目实行市气象局报账制。完成了整个项目共支出经费37万元。
1.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完成。
2.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范围。2018年全年应急平台正常运行,全年平稳运行,无重大故障,达到年初绩效目标任务值。在“将乐100越野挑战赛”重大活动中首次启用便携自动站作为应急观测点开展实际服务,补充重点路段实况数据,提高精细化预报准确率;加密气象服务,每两小时发布实况及预报,强化了气象保障工作。L波段风廓线雷达完成安装,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精细化监测预报能力和现场应急保障能力。
(二)绩效指标得分情况
此次项目评价共设计三级指标进行评价,其中: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22个,对2018年度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费专项资金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在投入方面重点评价项目立项、资金落实等方面工作;在过程方面重点评价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在产出方面重点评价项目产出数量、时效及质量等;在效益方面重点评价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可持续发展。
2018年度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费专项资金支出的绩效评价总分100分,绩效评价小组对照评分标准和绩效分值,对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等四大类22个指标进行了逐项评分,并根据评分,分为优(≥90分)、良(90分>总分≥75分)、合格(75分>总分≥60分)、不合格(<60分)四个等级。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9.5分,绩效等级为良好。 (详见评分表)
1.投入类指标评价分析
投入类绩效分值23分,得分16.5分。项目立项方面,项目能按照《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建设方案的通知》(明政文[2011]11号)等文件要求设立,加大了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力度,积极探索解决基层接收气象预警信息的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气象预警通达基层的渠道,项目立项规范性得满分;绩效目标的设定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且与气象局的职责密切相关,是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灾害风险防范能力建设等方面所需要的;绩效目标符合客观实际,绩效目标合理性得满分;绩效目标明确性不够清晰,没有分解为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体现,项目绩效指标明确性有待加强,无项目计划数与年度数,绩效指标明确性得1分,扣3分。
资金投入方面,根据财政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气象装备保障维护资金财政资金预算安排37万元,实际到位37万元,资金到位及时,资金到位率得满分;资金到位及时率100%,资金到位及时率得满分;资金逐笔进行结算核销,年度有结余,结转滚存至下一年度使用,延伸至2019年8月资金全部支出,资金使用率100%,项目资金跨年度使用,其中2018年资金使用12万,占比32%,2019年资金使用25万,占比68%,2018年资金使用减少了68个百分点,资金使用率得1.5分,扣3.5分。
2.过程类指标评价分析
过程类绩效分值29分,得分26分。财务管理方面,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制度和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制度健全得满分;在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上,资金的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具备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未发现存在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使用合规性得满分;在财务监控有效性上,具有资金监督管理制度,项目实行市气象局报账制,但未定时对相应的项目资金实施检查等监控措施或手段,且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维护经费未设立专项资金明细账,以随时反映专项资金的使用状况,财务监控有效性得2分,扣2分。
项目管理方面,县气象局已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气象服务业务规定,运行《ASOM综合气象探测监控平台》,规范福建省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装备运行监控业务(简称ASOM系统),加强全县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运行监控和维护维修保障工作,确保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稳定可靠运行,提高观测数据可用性,管理制度相对健全得满分;在项目制度执行有效性方面,项目能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执行,分类整理并及时归档,得满分。
具体组织实施方面,项目实施具体分工与各个科室所履行的工作职责相适应,将乐县气象局制定了《关于调整2019年灾害性天气防测服务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气发[2019]1号),积极负责组织、协调和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负责全县气象防灾减灾绩效管理重点任务的确定、分解、推进和绩效评估;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架构合理性得满分;组织实施方面,气象局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气象灾害预警的发展方向,能强化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建设,成立了预防服务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但因未制定日常管理制度,没有做好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维护日常跟踪督查工作,得4分,扣2分。
3.产出类指标评价分析
产出类绩效分值29分,得分28分。项目完成数量方面,2018年1-12月气象局共发布各类决策气象服务产品363期,其中,重要天气预警报告28期、各类预警信号211期、重要气象信息专报50期、短时强天气报告12期、重要专题气象服务62期。实现预警次数短信发布约280056条,得满分;该项目保证了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正常的监控运行,得满分;项目专项资金支出37万,提高对维护人员培训的次数,得满分。
产出时效方面,项目期间开展了春运、高考等重大节日气象保障服务,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向社会发布加强公众气象服务,及时更新微博、微信预报内容,继续做好林业、烟草等专业气象服务。加强气象站维护保障。半年开展1次常规巡检维护、雨量校标,不定期维修区域站58次,确保34个区域站故障不过夜,24小时内修复,区域站入库率达99.98%。国家站24个小时值班值守,质量综合指数100%,位列全市前三,气象数据准确传输及时,为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得满分。
产出质量方面,项目的实施,暴雨预警准确率较去年有显著提升,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大于百分之八十,气象局加强完善红色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加强降水党政一把手直报制度落实。重要天气过程气象局领导靠前服务,更新了政府部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服务对象名单,进一步扩大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加强人影、演练,提高实战水平和安全意识,使用人影APP系统,强化作业过程管理,共成功实施了农业防雹和抗旱增雨为需求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24次,发射火箭弹154枚,有效减少冰雹灾害对于农业的影响,同时缓解部分乡镇旱情,得满分。该项目主要用于气象灾害预警系统运行维护,对于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仍有限,酌情扣1分。
4.效益类指标评价分析
效益类指标分值19分,得分19分。经济效益方面,项目实施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气象突发事件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促进与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烟草、国土资源、电力等部门的合作,得满分。
社会效益方面,气象灾害预警项目实施能有效及时的为农民农业提供气象信息服务,可以缓解部分乡镇旱情,保障农民农业生产。拓展宣传方式,加强气象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避灾防险能力。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气象服务,为公众和各行各业提供气象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得满分。
可持续影响方面,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维护项目确保了完善县级气象灾害调查、提升和完善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更新改造了部分气象预警设备。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治工作,有效的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在防汛工作中更好的发挥重要作用。保证了县级气象灾害预警系统视频、雨量、水位监测站点的正常运行,确保了县级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发挥应有防灾减灾功效,全面提升了县级气象灾害防御总体水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满分。
五、项目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立项方面
项目立项时量化指标较少,绩效指标体系缺乏量化,具有片面性。
(二)2018年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维护专项经费未专账核算
专项资金未设置项目专项资金核算,造成评价小组无法直接判断项目经费的实际发生情况,需对照资金支付情况通过费用明细账对项目资金支出进行归集,逐一翻阅凭证才能分辨,项目具体支出情况由将乐县气象局分解提供。
(三)其他方面
1.人员编制数量偏少,难以满足24小时全候监测强天气的需求。
2.部分地区堿自动站设备老旧,难以满足业务需要。
3.局地的强天气监测难度大。
六、相关建议
(一)加强内部协调沟通,合理编制预算
职能部门应根据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科学、合理地制定部门工作计划;财会部门与各职能部门沟通协调后,完善资金使用计划,细化预算编制,使专项预算支出严格落实到每一个项目,与年度业务计划实施项目相匹配。
(二)加强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进度跟踪
在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中,遵循“跟踪监督”的原则首先财会部门应单独设立专项资金明细账,随时反映专项资金的使用状况。县气象局对于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维护项目应根据具体专项建立次级项目明细账,通过资金专项明细账,适时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以督促职能部门加快项目实施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确保项目预期计划能保质保量地完成。
(三)其他建议
1.气象部门要及时发布气象灾害监测预报信息,并与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农业、卫生、安全监管、林业、旅游、地震、电力监管、海洋等部门及军队有关单位和武警部队建立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研判预警信息对本行业领域的影响,科学安排部署防灾减灾工作。建立气象灾害预警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沟通预警联动情况,会商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中的重要事项。
2.加强制度管理,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增加项目制度执行有效性和项目可控性。
3.因地制宜的综合利用多种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建议结合各地通信基础设施、交通、经济和人口密度等情况,综合利用多种预警信息发布渠道,构建适应当前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的现代信息传播服务体系,扩大信息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4.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中心专业队伍建设,推进基层气象信息员与应急管理部门融入式建设,实现多员合一。
5、加强对县、镇、村有关责任人的义务培训和防汛知识宣传,提高基层防汛能力和群众防灾避灾知识。
附件:将乐县气象局2018年气象灾害预警系统维护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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