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财政局将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21年将乐县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将乐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4-08 10:49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古镛镇、水南镇、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综指[2020]8号)文件精神分配我县专项资金584万元,县政府从2020年土地出让金中安排用于老旧小区改造资金750万元,合计1334万元(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收入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科目。按老旧小区改造2210108填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二、该资金具体按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19]31号)规定执行。

  三、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城区两镇和有关单位按要求做好项目推进和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2021年将乐县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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