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2〕21号)关于“实施过程中因市场变化、政策调整、建设条件或建设内容发生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项目和资金使用方案的,由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建设目标和绩效目标自行调整,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的规定要求。我县省级现代农业(禽畜)产业园有万安镇万安村的产业园区环境整治巩固提升项目因建设内容不符合现代产业园项目审计要求停止实施,将乐旭牧联蛋鸡场二期建设项目因用地问题企业提出终止项目实施。
通过重新公开征集实施项目,并组织专家对征集的项目进行评审,已重新确定5个实施项目为本次调整建设项目(1个新增、4个扩建)。同时,根据前期已完成项目实际情况,拟对配套资金筹措不足的大源乡长甲至许仙坑养殖基地道路建设项目、大源乡鑫源桥新建项目追加补助资金,具体调整情况见附表。
以上事项于2025年4月22日下午,召开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调整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或来电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30日;
来信地址: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38号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监督电话:0598-2322241(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附表:《2025年将乐县省级现代农业(畜禽)产业园建设调整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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