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福建省将乐福达物流有限公司等2家经营业户及闽GA5018等47辆营运货车(含挂车)已逾期180日未进行年度审验(见附件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不再具有经营许可条件,按照《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道路货运业户及车辆清理工作的通知》(闽运管货运〔2017〕3号),决定对截至2025年11月28日,《道路运输证》年审有效期届满超过180日的营运货车(含挂车)及《道路运输许可证》逾期超过180日的经营业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日-12月9日),公示期满后予以注销,公示期间,名单中涉及的业户及车辆如需办理年审、延期等相关手续,我局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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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将乐县水南镇滨河南路238号(国有林场前行50米)政务中心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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