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完善五大机制冲刺“三基”决战年目标任务

日期:2008-03-03 14:00 来源: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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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县公安局结合县域实际,积极行动,自我加压,建立五大工作机制,层层明确职责、任务,努力冲刺“三基”工程建设决战之年预定目标,力保“三基”建设实现阶段性胜利。
一是完善分工负责机制。全市公安局长政委会议召开后,县公安局就立即召开安排部署“三基”工程建设会议,把“三基”建设任务、目标、项目进行质化、量化、具体化,逐项逐件分解到每一位局领导成员,并于2月29日逐级签订责任状,使全局上下人人有责任、个个有担子、层层有压力。对不能按时间按规定完成目标任务的,首先查纠领导责任,同时查纠办事人员的责任。
二是建立联系协调机制。县局党委班子实行分片包点挂钩,深入全县13个乡镇,主动联系地方党委政府,督办解决基层所队建设难题。局主要领导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征求党委政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党委政府解决问题的进程。
三是完善每月工作报告机制。继续实行所队工作“月报告”制度,每月底集中一天时间,“三所三队”主要负责人向局党委集体报告“三基”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当众接受局领导点评,接受基层民警的测评打分。通过工作报告,总结回顾一月来工作进展情况,查找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明确下月的工作重点;相互交流工作经验,扬长避短,促进本职工作开展;让党委准确了解掌握各单位工作情况,为局党委科学决策。
四是完善定期考评通报机制。县公安局将继续制定考评方案,组织检查小组,查验基层所队“三基”工程建设情况,并进行考评评分,并适时通报。
五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公安局明确规定,对工作扎实成效突出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记功、评先、奖励上优先考虑;排名靠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记功、评先、奖励资格;组织不力、问题严重、影响全局工作的,免去所队第一责任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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