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发改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1-03-12 17:04 来源:将乐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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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会务、绩效评估、效能建设、安全保卫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综合股(加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牌子)

  组织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全县经济运行态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对策建议。开展全县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提出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的措施建议。提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执行情况及年度计划。负责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报告起草。组织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具体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研究县内有关投资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目标。负责全县重大投资项目的汇总、跟踪和管理推进工作。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转报及转下达相关行业基础设施项目中央预算及省预算内投资计划。负责按权限审核、转报相关领域项目。

  (四)政策法规和审核审批股

  组织、参与起草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牵头开展对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评估,提出相关评估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牵头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招投标工作,核准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受理承办本局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行政许可及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承担相关审批政策咨询服务工作。配合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投资项目备案系统的建设。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五)工业和外经股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拟订本县贯彻意见。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建议,推进工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平衡。审核转报相关领域项目。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前期工作。承担涉及县发改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及其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境外投资和国内区外资金的发展战略、规模、投向及改革政策。

  (六)重点项目建设股

  负责县重点项目综合协调相关工作,拟订县重点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章和政策。负责县重点项目筛选工作,研究提出年度县重点项目名单和省、市重点项目申报名单,组织编制全县重点项目年度工作目标计划。跟踪县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检、督促、指导县重点项目的建设,协调县重点项目实施推进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督促分级管理单位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市重点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参与县重点项目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县项目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推进。负责全县重点项目建设信息研究分析,提出有关对策建议。承担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第三产业发展股

  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粮食、化肥等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总量平衡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等工作。参与研究内外贸发展战略和规划。审核转报服务业领域建设项目,并做好跟踪管理工作。具体承担县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第三产业发展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落实全县第三产业发展的综合分析、目标考评等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研究提出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推进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活动。

  (八)生态建设股

  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相关规划和计划。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促进可持续发展。统筹协调生态县建设,协调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各项改革工作,推动解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衔接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规划,按照管理权限审核、转报相关领域项目。承担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牵头单位的日常工作。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协调衔接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

  (九)营商环境和信用建设股

  负责营商环境方面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工作推进等。负责研究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跟踪督促营商环境工作落实。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估和绩效考评。研究拟订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协调推进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指导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价格管理股

  监测预测预警市场价格变动。管理国家、省、市、县列名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按规定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收费报告制度和收费政策评估制度,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和收费项目。负责涉案财物价格认定。

  (十一)价格成本监审股

  负责组织实施省发改委制定的价格成本监审目录、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工作规程和规范性文件。组织重点行业、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按规定对列入目录或需监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成本监审、成本信息公开。

  (十二)粮储管理股

  承担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具体工作,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加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粮食产销协作,指导粮油批发市场和骨干粮食加工企业、骨干粮店等建设。负责粮食企业改革发展和粮食产业化经营工作。负责全县粮油工业统计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协会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拟订有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建议。负责综合协调粮储行政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粮储业务性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粮储行政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研究粮食和物资储备的重大问题。负责粮储行政后勤工作。负责粮储和所属粮储企业的党群、干部人事协调等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粮储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粮储企业的退休干部工作。

  (十三)物资储备股

  承担所属粮食和物资储备单位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的监管,承担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及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物资储备应急工作协调及对外联络,指导应急工作。拟订县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健全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议。研究提出县级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组织实施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全县重要商品、重要物资储备统计工作。提出物资储备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向、规模以及安排的建议。承担我县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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