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0-10-19 16:43 来源:jlxz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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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工作办公室、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负责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规章制度,抓好局相关规章制度的督促落实。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保卫、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机关效能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做好创建平安建设工作。承担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公务接待的安排。负责起草局内重要文件、报告、信息、工作总结和领导讲话稿等文字材料。负责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承办人事、工资等方面的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财产、财务等后勤工作。负责局日常财务管理与核算,编制全局财政预算、决算报表,统一管理监督全局预算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对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部队后勤供应保障工作,帮助支持驻将部队做好生产、生活项目建设,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审核审批股、县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推进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承担局机关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全县工信系统法制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具体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县工信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管理行政审核审批项目工作,受理企业(单位)项目申请,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办理审核申报工作。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 

  (三)投资规划股。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县工业和信息化项目投资规划。监测分析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投资方向。指导推进工业基础能力提升。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产业龙头企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依法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负责工业方向项目申报及跟踪管理工作。组织和推动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指导推进工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行业质量提升和品牌管理工作。指导、协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承担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工作。组织开展产融合作。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负责组织全县工程技术和经济专业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学历教育工作。负责协调企业智力引进和人才方面工作。 

  (四)经济运行股。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具体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负责全县工业经济总量平衡。具体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工业品、重要原材料、支农产品等资源配置调控方案。协调煤、电、油(不含成品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保障和应急调度。推动企业加强营销管理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有关统计信息工作。负责具体指导、协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工业企业模式创新。组织实施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文化、工业旅游、工业设计发展和工业遗产保护等工作。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融资租赁、小额贷款、典当、融资担保机构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组织协调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会展活动。组织协调政银企合作,参与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融资工作。 

  (五)企业股。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具体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交流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创业投资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和规范创业投资业发展,按照有关规定对备案创业投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规范运作。引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指导相关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负责做好工业企业信访接待工作。负责装备工业和民爆器材、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提出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承担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具体承担相关行业准入审查等工作。参与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依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工作。 

  (六)能源股(县电力执法办公室)。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自愿性清洁生产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按规定监督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节能、循环经济、自愿性清洁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全县资源综合利用、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负责将乐县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推进清洁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含水电行业)等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电力的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负责全县电网运行与调度管理、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审核转报。承担全县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牵头组织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重大违法行为。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工作。协助市工信局做好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 

  (七)电子商务股。贯彻执行国家电子商务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范。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商务领域信息化建设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管理体制,完善跨部门电子商务工作协作机制,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分析。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重点推进网络零售、跨境贸易和生活服务领域电子贸易,推动落实网络零售额增长。负责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区、示范企业、基地和城市建设。指导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商务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承担商品现货市场行业管理。 

  (八)信息化推进股。承担电子信息、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参与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协调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应用、产业化,按规定承担相关资质管理工作。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及相关规划。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指导软件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参与相关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工作。负责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推进信息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指导、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 

  (九)科技股。拟订全县工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创新调查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推进高新技术及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相关工作。指导科技引领乡村振兴,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科技特派员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工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国家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县本级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的跟踪、管理和验收工作。指导和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推广工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组织编制全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拟订我县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承办相关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的审核事宜。指导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工程。组织申报国家和省、市级科技成果。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协调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科技管理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工作。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和科研条件保障的政策建议,负责局预算中的科学技术经费的管理。拟订全县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引进海外智力项目、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综合管理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国家公费(公派)出国留学进修转报,负责海外专家管理服务及相关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国(境)外中介组织。承担县地震办的日常工作。 

  (十)外经贸股。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县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及促进政策。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各项统计与分析。依法监督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活动,指导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承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起草并组织实施外贸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负责外贸运行状况的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贯彻执行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管理政策和目录,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监督和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负责服务外包促进工作,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国际货代管理工作。负责外贸发展促进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出口商品基地和国际品牌体系建设。依法承担两用物项和技术、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进出口动植物防疫、濒危动植物保护等工作。依法执行进出口配额、许可等贸易管制措施。负责加工贸易管理,承担协调有关进出口公平贸易的具体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负责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指导协调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负责维护我县企业境外贸易活动的合法权益。起草并组织实施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外商投资有关工作。负责外资管理相关工作,协助处理外商投资纠纷。牵头组织协调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负责我县利用外资的动态跟踪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已设立外资企业的跟踪服务。 

  (十一)招商股。拟定对外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编制招商引资方案,发布对外招商项目信息,策划、组织对外招商活动,开展对外联络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各乡镇、各招商部门招商引资工作,建立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并负责考核兑现,对招商引资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专题调研、综合分析,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编制整理招商引资基础资料,建立招商项目库和客商信息库,负责重要客商和跨国企业投资动态的综合调研分析。负责做好客商的联络、接洽、拜访等相关工作,跟踪推进并协调招商项目落地,开展相关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全县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参与县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项目评审并汇同有关部门落实招商优惠政策,负责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奖励的评比、审定工作。承担全县开发区的有关协调管理,研究开发区规划布局、产业布局,具体拟定并组织实施开发区发展规划、扶持政策、管理办法。负责全县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的设立、撤销、扩区、区位调整、升级的材料审核转报。指导协调全县开发区的建设,监测分析开发区运行情况,负责开发区有关统计工作。承担开发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二)商贸流通与市场服务业股。负责组织实施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餐饮业、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推进连锁经营、商贸物流配送、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依法承担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境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策划筹办以将乐地产品为主的境内展会。推动商贸服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商务领域信用建设。负责落实市有关部门下达的消费指标增长计划,贯彻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促进批发业、零售业加快发展。监测分析市场重要商品供求状况,搞好商品市场运行分析预警和信息引导。引导大型批发零售企业搞好生活必需品应急货源组织和投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引发的市场异常波动的调控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发展。负责商务领域企业产品质量信息可追溯体系建设工作。依法承担成品油经营资质许可和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促进工作,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扶持的市场体系建设项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和社区商业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改造升级。依法承担拍卖行业管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和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局相关科室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三)煤炭管理股(县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煤炭行业管理,具体拟订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据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指导煤炭企业改革,促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布局,加快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报送和管理行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合资经营等项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实施相关行政处罚。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宣传教育,提供煤矿安全生产和科技信息服务。负责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煤矿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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