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教育局主要职责

日期:2017-04-27 09:53 来源:jlxz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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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教育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我县教育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县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统筹指导全县民办教育工作。

  3.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4.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县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县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组织编制县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县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6.主管全县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教育系统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

  7.负责基础教育和中职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县各类教育考试。

  8.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9.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科技教育、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学校办学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和后勤管理工作。

  10.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并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统战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所辖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及县教育局机关干部工作,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配备和管理。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的干部管理工作和培训工作、群团工作。负责指导所辖各级各类学校的稳定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设10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挂“行政审批股”牌子)、人事股、规划装备股、会计审计股、中等教育股、初等与学前教育股、、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挂“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安全教育股(挂“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挂“县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招生考试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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