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教育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0-11-10 16:15 来源:jlxz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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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挂“行政审批股”牌子)

  综合协调教育局机关和学校(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文书、档案、提案、信息、保密、信访、年鉴编写等工作,负责行政后勤、财产管理、政务公开、行风评议、机关效能、门户网站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和机关文件格式复核工作;做好主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公务活动往来接待工作;做好政策研究和信息调研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安全、卫生等工作;统筹协调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县级教育网络信息化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负责教育政策法规研究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开展普法教育,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教育行政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受理和审核,依法和依照授权权限实施相关审核审批;负责指导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校务公开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所辖教育系统各学校(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干部管理和人事调配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管理工作;承担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学校(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规划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和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拟订系列职称评定工作意见,指导教育系统的职务评审工作,承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教师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县学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惩及特级教师等评选工作;负责和指导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教师招聘工作;负责做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和中小学生毕业证验印工作;负责劳动工资、指导全县教师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学校做好离退休教师管理工作。

  (三)规划装备股

  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化的规划及实验室、图书馆等功能室的建设、配备、管理与使用;负责指导和实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和局机关办公用品、教学设备政府采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提出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意见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学校的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基建项目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工作。

  (四)会计审计股

  承担县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的编制以及县级教育经费管理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对本系统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负责多渠道捐资助学和承担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捐赠和教育贷款等资金的管理工作;参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经费管理工作;承担学生资助中心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收费的管理工作及学校财务收支的内审工作。

  (五)中等教育股

  指导、管理全县普通中学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普通中学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建立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并指导实施,规范普通中学办学行为;承担申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审核工作;承担普通高中达标申报、验收、评估工作;指导推进初中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并组织评估;拟订普通中学学籍管理政策,承担普通中学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地方课程辅助读物的编写工作;负责普通中学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工作,指导、管理普通中学学生学业基础会考,拟订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政策,并负责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普通中学学生管理工作。

  (六)初等与学前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县小学教育的业务工作。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小学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纪律制度、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贯彻过程的指导、检查、督促工作,参与初等教育(含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布局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制定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办法与年度工作计划,并对学校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重点抓好普及程度、教学常规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及新课程实施等工作。负责组织小学教育学会工作,并有效指导各学科教学研究会开展教研教改试验及成果的推广工作;负责小学学籍管理;统筹管理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负责小学及小学毕业生入读初中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县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拟订幼儿园招生计划年度计划;协调、指导幼儿园新生招生工作;指导学前教育的保育教育工作;承担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初评、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合格园等评审;承担全县幼儿园电子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有关工作。

  (七)德育与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挂“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工作和指导中小学德育课程建设;拟订德育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学校开展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法制纪律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训练;指导和协调德育科研工作。负责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参与文明学校的创建、评估和管理;负责学生志愿服务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德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德育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学生奖惩工作,负责县级及以上学生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表彰和推荐工作。

  综合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科技教育、语言文字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学校体育、艺术、科技比赛和演出活动,组织参加相关的省级、市级以上体育竞赛和艺术、科技交流活动;会同县卫生部门指导在校学生疾病防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配合县征兵办开展在校学生征兵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红十字会和双拥工作;指导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科技教育教学改革,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全县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八)安全教育股(挂“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统筹协调学校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措施并督促落实;指导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统计分析全县学校重大安全事故、治安案件、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和非正常死亡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校园周边环境问题,严厉打击各种滋扰校园、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部署学校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安全隐患整改;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联防工作和责办骚扰、破坏学校正常秩序,侵犯师生正常权利的案件;做好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和在校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的预防矫正工作;参与在校生的安全防范及普法教育;开展教育工作调研、理论研究工作。落实和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各类法规的贯彻实施;检查、督促和协调各级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和中小学生安全工作;承担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挂“县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指导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专业设置调整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作;参与制订全县中等职业和成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承担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管理和招生工作;统筹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检测,进行办学水平评估;指导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晋级达标的组织评估、申报及验收复查工作;指导职业证书考试工作;负责全县扫除文盲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拟订扫盲工作年度计划;统筹指导全县民办教育工作;依法承担民办学校(幼儿园)的设置、变更、终止的审批工作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农村文化技术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业岗位培训、农民工培训工作。

  负责全县终身教育工作;指导推进全县社区教育工作;指导推进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单位、社区、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建设;指导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指导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学校)、村(市)民学校四级社区教育网络的建设,指导老年大学示范校的创建工作;指导开展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和活动;指导开展终身教育活动日活动和终身教育理论研究。承担县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招生考试股

  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招生考试部门的有关招生考试政策和法规,制定执行招生考试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普通高中及其以上层次的招生考试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体检、考试、志愿填报等工作。负责组织自学考试及成人高校宣传、报名、考试工作;审理自学考试毕业材料,发放准考证、毕业证和成绩合格证。负责高中会考考籍管理及考试考务工作。负责对考试学校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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