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吴小升 县委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乡村振兴局局长、四级调研员:负责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2.肖衍红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县委农办日常事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农村社会事业、全县性选派驻村。分管乡村振兴综合协调股(含乡村振兴项目推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3.叶连斌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农业农村金融、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农村“三资”监管、农村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流转、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返乡创业监测、农产品加工、营商环境、政策法规(含行政审批)。分管经济经营发展中心、政策法规股(含行政审批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4.谢启鹏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粮食安全、农业技术推广、杂交水稻制种、政策性保险(粮油类)、粮油种植、植保植检、耕地保护(未耕种耕地含撂荒地复垦复耕、“非粮化”整治、大棚房整治)、统战宗教等工作。分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子站、植保植检站、统战宗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5.张 伟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党的建设(含机关党建)、人事、农田建设管理(含工程领域管理)、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农业农村经济运行、乡村产业发展、海峡两岸乡村融合发展、区域合作(含沪明合作、山海协作、闽台明台农业合作、闽西南协同发展、对外交流等)、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分管党办、产业办、项目办、农业综合开发促进中心、土肥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6.熊祥吉 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农情统计、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分管信息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7.杨智明 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认证、品牌农业(含展示展销)、生态农业(含环保督察迎检及问题整改)、农村环保能源、佳源公司、惠民公司等方面工作。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农村环保能源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8.黄 敏 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健康将乐、精神文明(含社区创城)、离退休干部、农民体育、关工委。分管健康将乐、精神文明。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9.杨绍文 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含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农事用火)、休闲农业(含民宿安全)。分管安办。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0.肖行文 农业农村局三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双拥、本局驻(挂)村,协助海峡两岸中医药文化产业博览园项目建设。分管国防动员、双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1.熊水荣 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食用菌站及食用菌产业化工作、政策性保险(食用菌类),负责海峡两岸中医药文化产业博览园项目建设,协助招商引资。分管食用菌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1.肖胜刚 县经济作物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茶业、果树、蔬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管理、高素质农民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政策性保险(经济作物类)、农业技术干部职称评聘及管理、农业科教、农业农村人才培养教育、农民(含农民工)培养教育、农广校、“新农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2.张 玲 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全面工作,青年和妇女(含群团工作)、设施农业。分管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局女工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3.严衍旺 县农科所党支部书记、兼畜牧水产管理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全面工作,政策性保险(养殖类)、现代农业(畜禽)产业园。分管畜牧兽医水产中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4.廖荣周 县农科所所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县农科所全面工作、农垦工作。分管县农科所、良种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5.黄 莉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工作(含农药管理)、综治信访、扫黑除恶、道路交通安全。分管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综治信访。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6.林福星 农业农村局高级农艺师: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计划财务、局机关日常事务(机关效能)、工会、新闻宣传。分管计划财务股、办公室、局工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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