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吴小升 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兼乡村振兴局局长、四级调研员:负责农业农村局党组、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
2.肖衍红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乡村振兴、“三资平台”、农村工作调研、雨露计划,分管农村基层股、乡村振兴综合协调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3.叶连斌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农产品加工、安全生产、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资监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土地流转、土地仲裁、农民减负、休闲农业、一事一议、双拥等工作,分管农业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含休闲农业业务),农村经济经营发展中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4.谢启鹏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统战工作、农业环保、种植业生产、种子、植保、分管种植业管理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含水稻、油料)、种子站、植保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5.张 伟 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人事、党建、抓大促高、项目工作、招商工作、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化、对外合作、闽台农业融合发展,分管农业综合开发促进中心、土肥站(含秸秆业务)、农业统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6.白松涛 农业农村局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负责乡派第一书记、农村六大员管理、对口帮扶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7.杨智明 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含绿办业务)、能源站(含农膜业务)、佳源公司、惠民公司、农机公司,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环保能源工作、农产品标准化、绿办、农膜等业务;联系永吉村及脱贫户。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8.黄 敏 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分管精神文明(含局属各中心)、健康将乐、农体协、老干部、老龄委、退休办、关工委等工作;联系余源村及脱贫户。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9.熊祥吉 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农业信息、政务信息、市场信息、农情统计,农业12316、农学会;联系崇善村及脱贫户。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0.熊水荣 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分管食用菌站及食用菌产业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1.肖胜刚 经济作物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科技教育信息股、新型职业农民、农广校、农业技术干部职称评聘及管理、标准化,分管科教站(含农广校业务)、经济作物中心(含水果、茶叶、中药材、蔬菜),协管设施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2.张 玲 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妇女、计生、村会协作、设施农业、品牌建设等工作,分管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3.严衍旺 农科所支部书记、兼畜牧水产管理中心主任:协助局长工作,负责畜牧业生产、渔业生产、兽医、畜禽屠宰监管、畜牧水产品加工、动物卫生监督、畜牧水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畜牧水产品检测等工作,分管畜牧兽医水产股、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站、水产技术推广站。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4.廖荣周 农科所所长:协助局长工作,主持农科所工作,分管良种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15.林福星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含行政审批股),负责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防灾减灾防汛、“反邪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会、道安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分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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