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农业农村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效能、信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卫、行政后勤、应急管理等工作。按规定承担农业系统安全生产相关职责。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协调解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及运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起草涉农工作综合性文件和材料。负责农业宣传、政务信息和机关文字综合工作。具体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作业安全。
(二)政策法规股。研究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及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承担机关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有关公共服务事项办理。
(三)计划财务股。研究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编报部门预算和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机关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内部审计和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四)农村基层股(发展规划股)。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乡村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农村“六大员”工作的开展。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具体承担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措施建议。起草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指导全县农垦工作。
(五)农业技术推广股。起草粮食、蔬菜等作物发展政策、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种子(种苗)、肥料管理有关工作,推广种植业技术,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种植业技术培训。承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六)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股。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七)科技教育信息股。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农技推广体系等相关体系建设以及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五新”推广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不含森林动植物)。组织实施科技培训与管理工作。指导职业农民培育。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参与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拟订、修订,承担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有关工作。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建议。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信息发布。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九)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指导农民创业园、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专项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具体承担县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农业涉外和涉港澳事务。承担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有关工作。起草种植业(包括非木本油料、糖料、水果、茶叶、中草药、食用菌等)发展政策、规划。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食用菌菌种、农药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
(十)畜牧兽医水产股。起草并组织实施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措施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拟订并组织实施渔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组织指导渔业的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监督管理渔业苗种工作。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十一)农田建设管理股。研究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二)乡村振兴综合协调股。承担中共将乐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作出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问题研究和政策研究;培育典型,总结各地经验做法,了解掌握各地动态情况,报送相关信息;协调推进有关规划制定和试点工作;统筹开展相关工作检查督促指导,组织实施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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