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水利局内设机构

日期:2020-10-28 09:44 来源:jlxz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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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行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编制部门预决算,承担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行政后勤及党建工作。

  拟订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组织实施县政府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提出县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有关水利的造价、价格、收费、信贷等工作。指导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二)水利水电建设管理股。拟订全县农村水利发展规划;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滩涂围垦、乡镇供水、灌区及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水利化县建设与管理工作;拟订节水型农村水利发展目标和计划,组织指导港区的更新改革和续建配套工作;指导全县河流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县级直属及跨乡镇的重点水利工程的建设和验收;组织指导城乡防洪排涝工程建设;负责全县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工程开工的审查或初审,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手续;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水利技术,负责组织水利行业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河岸水利工程防洪及安全运行管理;负责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负责水库、河堤及水闸除险加固和技术改造设计审查或初审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防洪制度,负责河道和堤防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承办涉河工程的防洪审查;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指导水利行业体制改革;指导农村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组建与运行管理。

  拟订全县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发展规划;组织农村水电项目的审查验收;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对以防洪、灌溉、供水等为主的水电站进行协调管理,对中小型水电站工程的选址、库容规划提出意见。承担5万千瓦以下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工作。

  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参与水利安全事故的查处;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预案编制;指导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

  (三)水政水资源和河湖管理股(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工作,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参与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水功能区划的编制。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四)水旱灾害防御股。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灾情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调度管理等工作。

  (五)水库移民股。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扶助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负责中央和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三峡外迁移民安置遗留问题处理及相关后续工作。

  (六)水土保持与科技股。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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