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餐饮行业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日期:2023-07-14 09:50 来源:将乐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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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餐饮服务经营单位:

  近年来,餐饮行业乱象问题引起媒体和广大群众关注,特别是在2023年省纪委“点题整治”征集群众留言时,有群众留言反映部分餐饮店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款“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的规定,同时违规强制收取餐位费、茶水费、餐具费、纸巾费、自助费、开瓶费等费用。为规范餐饮行业经营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将乐县市场监管局向全县广大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提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自觉遵法守法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自觉规范价格和竞争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诚实守信经营

  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价格,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相关商品和服务。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三、落实明码标价

  餐饮服务价格标识应真实准确,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违规强制收取餐位费、茶水费、餐具费、纸巾费、自助费、开瓶费等费用。

  四、强化行业自律

  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员工进行价格知识培训,开展价格行为自查自纠,强化自律意识、提高自律能力。积极响应行业协会促进规范经营和健康发展的相关倡议,推动行业自律规范。

  五、接受社会监督

  在相关经营场所公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和企业内部价格监督渠道,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的监督,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管,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各有关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要求,积极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餐饮行业经营行为。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将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发现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希望我县广大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响应,为建设公平有序的消费环境共同努力。

  

 

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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