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现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及点题整治“中小学配餐及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守护青少年‘舌尖上的安全’”期间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将乐县第二中学食堂从业人员佩戴口罩、食品留样克重不足案:
2024年05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到位于将乐县南口乡松岭村220号的将乐县第二中学食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将乐县第二中学食堂从业人员佩戴口罩、食品留样克重不足的行为。
违反了《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第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将乐县第二中学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2、将乐县光明中心校涉嫌未保持食品加工、贮存场所环境整洁案:
2024年5月29日,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将乐县光明中心校食堂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食堂内食品和清洁用品混放、卫生环境脏乱、留样重量不足等情况。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之规定,责令将乐县光明中心校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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