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期间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将乐县****食府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2026年2月5日,将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到将乐县****食府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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